肥乡区区委书记刘亚洲书记应责令相关部门严查:第一中学敛财有道

肥乡区区委书记刘亚洲书记应责令相关部门严查:第一中学敛财有道
2022年02月28日 11:53 肝病生医李兰

2021年11月,多篇网帖反映《河北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被指“估堆儿”乱收费》《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违纪违法“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的爆料出现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被大量转发,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网友“呼吁”《刘亚洲书记应责令相关部门严查: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敛财有道?》一直未见肥乡区纪检委权威部门做出任何正面回应,遭到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投诉:投诉类型: 内容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投诉描述:管理员你好,近期贵平台用户发布了一篇《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敛财有道?刘亚洲书记应责令相关部门严查》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根据有关部门核实《文件附后》,我校根本不存在文中所描述的乱收费等情况,文中仅凭“知情人士透露”,毫无任何事实依据就在平台中发布我校多次“估堆儿“乱收费”此言论纯属是恶意中伤我校名誉。按照常理如果爆料内容有误,肥乡区纪检委相关部门应该有个正面回应才对,否则应视为内容属实。关于这个爆料内容真实吗?查处结果如何?对于网帖的真实性,有关部门也不能等闲视之。

通过网络检测发现:还有网友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投诉:河北邯郸肥乡区第一中学强制收取各种高额费用 不写收据,已核转:受理部门:肥乡区文化教育体育局,办理跟踪信息:2021-04-27 15:38 留言已转到肥乡区文化教育体育局,等待部门受理。

笔者注意到,此篇舆情部分被删除,学校乱收费并以侵犯名誉权举报删帖,这种咄咄怪事竟然出现在现形的舆论环境中,按此逻辑思维是不是涉事该校的任何事都不能接受社会监督?监督学校违法违纪乱收费还以侵犯名誉举报删除,这种恶意删帖的手段无非是企图隐瞒事实。欲盖弥彰,岂不知,悠悠众口是难以被封住的,纸终究是包不住火。

什么叫侵犯名誉权?法律解释:是指无中生有,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的人格。

在这起舆论监督中何谈侵犯了名誉权?如果网文造谣了,大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举报解决,那绝对不是名誉权的问题。

网友举报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违法违纪乱收费,所谓的名誉权不能凌驾于舆论监督权之上,这是基本事实。如果按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的这种“法律”手段,所有的舆论监督都涉侵犯名誉权。名誉权受保护是有条件的,不能与民众的监督权相冲突。

对该涉事学校来说,违法违纪乱收费真相,无异于隐藏了祸根,那么多的网友发帖披露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敛财有道?,难道都是造谣?肥乡区纪检委总该对这个舆情有所回应吧?是不是谣言或者是真相,不能一次次的让舆论跑偏,必须以正视听。

但是,对于“网友举报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违法违纪乱收费一事 ”至今未能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官网和文化教育体育局”中检索到任何介于调查通报信息。

近年来多地教育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学校乱收费问题, 关于网友举报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违法违纪乱收费,倘若没有笔者的监督质疑的追问,可能就此石沉大海,无人记得。网友举报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违法违纪乱收费?邯郸市,肥乡区有什么调查结果吗?调查结果如何?有结果就应该公开给广大人民群众看看?

2022年2月17日上午,区第一中学召开校委会传达学习区委二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学校领导班子和校委会成员全体参加会议。

刘校长全文传达了区委书记刘亚洲同志在全委会上的报告《坚持稳中求进,奋力实干前行,全面开创新时代品质之城、实力强区、幸福肥乡建设新局面》和区长赵鹏飞同志在全委会上的讲话《担当实干抓落实,加压奋进求突破》。

刘校长要求全校上下要深入学习区委全委会议精神,站在新的高度,以务实进取的作风和科学高效的策略,创新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县域高中振兴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办学品质、办学质量和办学内涵。努力打造人民群众高度认可的优质高中,以更加优质高效的高中阶段教育服务好新时代品质之城、实力强区、幸福肥乡建设。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信息来源: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

网友举报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违法违纪乱收费,该校不是主动向组织部门和纪检委部门说明问题,接受社会的监督,而是以逃避法律追究,无视党纪国法。选择恶意投诉删帖。

2013年,两高发布司法解释,对编造信息等网络违法行为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发布,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解释》对诽谤罪构成要件中的“情节严重”标准,从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的次数,诽谤行为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方面加以具体化,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更强。《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笔者不禁要问:既然你校遭到诽谤,恶意中伤,为啥不报警?两高司法解释很明确,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严惩,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被诽谤、诋毁、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网友举报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违法违纪乱收费,在国家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之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行为,特别是肥乡区纪检部门,物价局,分管教育部门的肥乡区副区长是否知情?如知情为什么至今对此没有任何处理结果公示?其中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如不知情,有关部门是否有失职之嫌?

针对网友举报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违法违纪乱收费的文章已被该校否认不实和恶意中伤,所以对此事望网友自重,不要以身试法。两高司法解释已经为网络信息造谣注入了法律的脚本,在国家打击网络谣言的时下能够敢拿“肥乡区第一中学“造谣”恶意中伤?除非事实充分,否则发帖人就是造谣生事抹黑”肥乡区第一中学。对于这种现象,邯郸市,肥乡区纪检委有关部门不能等闲视之,应该查清信息的具体源头,追根溯源还清事实真相到底如何?而不是无视不实信息流窜于网络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对于网友的爆料,笔者呼吁肥乡区区委书记刘亚洲能够引起重视!反对造谣,痛恨诬陷。痛恨删帖,以事实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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