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原州区高风险区的公告
(2022年第32号)
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进行,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精神及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经专家组研判,市疫情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2月7日8时起,将我区高风险区调整如下:
高风险区下调为低风险区(10个)
锦绣苑小区11号楼3单元
祥和苑小区2号楼2单元
祥和苑小区14号楼1单元
东海宋家巷4区4号楼3单元
东海宋家巷3区24号楼3单元
工商小区南楼9单元
华福金尊府3号楼2单元
金城花园小区一期西南角得力办公文具店(文化西路314号)
赵九记呱呱老火锅(锦汇ACC商业广场店)
宁夏特利普汽车快修服务中心
以上区域实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控措施。
原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责编/肥龙 来源/原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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