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以暴力威胁执法民警,西吉一男子获刑六个月!

【法治】以暴力威胁执法民警,西吉一男子获刑六个月!
2022年12月13日 23:55 固原大成小事

近日,西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马某某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实施暴力相威胁,最终以妨害公务罪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2年5月2日凌晨,被告人马某某与其父亲马某林因琐事发生纠纷,马某林拨打110报警。

同日05时08分,西吉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指派两名值班民警前往现场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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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马某某驾驶一辆越野车停靠在自家门前马路边,民警招手示意马某某下车接受询问,马某某未下车,对警察喊道“往中间站,来往中间站你俩”,并加大油门朝两名警察所在方向加速行驶,警察见状立即后退至墙拐角处。马某某继续喊道“你两个过来,到这边过来试试”,警察走到路边准备驾驶警车,马某某又加大油门向前行驶一段距离,警察再次被逼退至墙拐角处。马某某坐在车上用手指着继续辱骂、威胁警察后驾车离开,导致现场处置无法进行,两名警察遂撤离现场回到派出所请求支援。

同日09时48分,被告人马某某拨打报警电话称有人要持刀杀人,让警察带枪过来。民警到达现场,被告人马某某看到警车后遂进入其四叔家,从案板上拿起一把菜刀欲出门时被冲进来的警察夺刀制服,期间被告人马某某一直拒不配合民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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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本案案发前,马某某还曾因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西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八日。马某某在被行政处罚后未能深刻反省、知错就改,反而“故伎重施”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实施暴力相威胁,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结合被告人马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特别提醒:积极配合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增强法律意识,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谨言慎行、遵纪守法,切莫因一时冲动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责编/肥龙  来源/西吉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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