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 上海科技保险制度创新与实践发展

专题 | 上海科技保险制度创新与实践发展
2024年06月13日 11:15 金融电子化

文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么炳楠

科技保险是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可以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创新活动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聚焦上海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积极探索构建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引导辖内保险机构加大保险保障供给、服务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2023年,上海保险业共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超过40万件保单,共计保险金额3.1万亿元。其中,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等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提供风险保障超过5389亿元。

当前科技保险发展

面临的困难挑战

保险识别和计量风险的基础是大数法则。科技型企业本身所处的行业和需要攻关的领域往往专业、前沿、小众,因此科技保险表现出了集成性、弱可保性、正外部性等特点。结合我国科技保险发展现状和上海地区实践看,当前科技保险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四方面的挑战。

1.缺乏风险定价基础和理赔标准。在科技企业没有经验、保险公司缺乏历史数据、风险评估模型不成熟的情况下,不敢保、保不好、“心有余而力不足”是行业开展科技保险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在科创涉及的技术和管理等概念、方法仍在快速发展、迭代的情形下,如何在损失发生时进行责任定性和损失定量,缺乏各方认可的规范和标准。

2.缺乏适配科技创新风险的产品和服务。当前国内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于财产损失、设备损失、责任保障等传统领域。囿于科技企业类型众多、规模不一、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和人才保障等领域的产品创新多以试点的形式进行,产品的数量和服务的质量均较难满足企业转移风险的需要。

3.缺乏专业人才和适配的组织架构。一方面,国内科技保险起步较晚,当前保险公司普遍缺少既熟悉保险原理,又对科技企业及所在行业风险有足够认知的复合型人才,专业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是制约科技保险发展的一大瓶颈。另一方面,目前国内专营科技保险的法人机构仅有1家保险公司,专营机构的缺乏不利于科技保险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承保模式的优化改进,也难以有效协调与科技部门或其他专业机构的合作。

4.保险意识不强与宣传力度不足并存。需求方面,科技保险较传统保险结构更加复杂,推出时间短,科技企业认知度不高,在初创期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投保意愿不强。供给方面,保险公司仍采用传统渠道营销,对科技保险宣传投入的精力、物力偏少,有的宣传和推广仅停留在政府支持文件上,加上大多保险销售人员缺少专业积累、对企业科技创新了解不足,导致没有形成有效的宣传体系。

上海科技保险发展的

制度供给及主要实践

上海监管局从科技保险的内在属性和特点出发,针对纯市场化发展中面临的痛点难点,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发展初期的引导职能,通过加强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上海保险业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科技前沿领域,加大资源配置,强化保险供给,取得积极成效。

1.以顶层设计为支撑点,系统谋划强机制。一是依托国内首个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建设,更好激活创新机制。2022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发布,临港新片区自此承担起为全国科技保险发展积累经验,打造集聚科技保险创新主体新高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样板间的重要使命。上海监管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方案,从建立多元化产业体系、构建国际化交易体系、打造开放型机构体系等方面细化了37条工作举措,并配套一系列鼓励科技保险创新的人才激励和财税支持措施。

二是推动形成多方“抬轿子”的发展合力,进一步为科技保险发展赋能。2023年1月,原上海银保监局联合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等八部门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一个总体目标和三个具体目标。“一个总体目标”是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科技金融创新先行区、科技金融服务样板区、科技金融风控示范区。“三个具体目标”分别是科技金融专营能力显著提升、科技金融服务重点示范推广、科技金融服务质效明显优化。同时,明确鼓励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支持制定科技金融专项考核机制、加强科技创新保险保障支持力度等,为科技保险发展再添政策红利。

2.以监管联动为突破点,手段创新解困局。上海监管局主动对接地方科技、工信、发改、金融等主管部门,聚焦重点支持领域和关键科创环节联合推出多项财政资金补贴政策,有效缓解企业财务压力,着力改善科技保险“供需双冷”“叫好不叫座”的困局。

一是破解融资难题。持续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履约贷”项目,在国内率先推出政府、银行、保险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并通过配套保费补贴政策,有效降低科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截至2023年底,累计服务企业3795家次,支持贷款金额超过150亿元。

二是缓解研发风险。围绕上海市三大先导之一的生物医药产业,建立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和创新药械上市产品责任保险补偿机制,通过金融手段进一步转移企业研发风险,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并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性的研究成果,包括国内首个批准上市的细胞治疗类产品等8项创新一类新药。截至2023年底,累计服务196家企业和机构项目超过1300个,提供风险保障金额超过60亿元。

三是激发创业活力。探索推出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试点,配套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减轻科技创业者后顾之忧,为科技型企业孵化、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目前已为50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295家入驻企业的816名创业者提供保险服务,风险保障金额近3000万元。

3.以平台搭建为连接点,同频共振造生态。近年来,上海监管局探索通过凝聚行业力量、搭建跨界平台、增强产金合作、共谋共建造生态的方式,解决保险业风险保障不足和能力欠缺短板。2021年,在原中国银保监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原上海银保监局具体指导18家保险公司在上海临港新片区组建成立了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简称集共体),旨在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构建自主、安全、可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提供中国保险风险解决方案。

一是汇聚多方力量,共建集成电路保险生态圈。集共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机制,立足市场化运作方式,逐步形成了政府支持、产业认同、行业齐心的集成电路保险生态圈,提升了我国集成电路保险的独立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创新保险服务方式,探索建立风险防控中国标准。集共体组建跨行业的风控专家团队,设立联合创新实验室,围绕集成电路产业设计、建设、生产、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着力构建一套多方参与、行业认证、国际接轨的风险防控中国标准。

三是强化服务举措,助力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集共体搭建了行业首个集成电路产业风险量化评估模型并持续升级,为集成电路企业运营期面临的各类风险提供全面评估和管理工具。

四是积极建设专属产品体系。推进传统风险保险产品自主化、标准化,研发新型衍生风险产品并逐步推广应用,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风险保障。

集共体为保险业与实体经济产业深度合作提供了示范路径和样板,为保险更好服务科技创新领域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截至2023年底,集共体累计为24家集成电路重点客户提供风险保障金额约2.35万亿元,单个项目的保障额度最高达到225亿元,是集共体成立前的1.5倍,有效降低了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度,缓解了集成电路保险“卡脖子”难题。

4.以风险减量为着力点,多方共赢谋发展。风险减量服务是保险业变革的重要趋势,是实现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和手段。近年来,上海监管局指导行业从传统的“财务补偿方”向“风险减量服务方”转型,在网络安全、智能网联、海上风电等重点领域不断实践、反复打磨,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科技”的新路径。以网络安全保险为例,2022年,上海监管局会同上海市经信委创新网络安全保险制度机制。

一是搭建保险业与安全服务业合作的“桥梁”。组织多家保险公司、网络安全服务公司、科研院所,成立上海市网络安全保险工作专班,共同打造集合新产品、新标准、新服务的网络安全保险“上海模式”。

二是发布国内首个团体标准。包括《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规范》《网络安全保险安全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技术要求》等,打通了承保理赔过程中各方缺乏共识基础的“梗阻”。

三是推出“主动防御+保前体检+保中监控+应急响应”的一体化风险减量服务。对政府和企业而言,保险不再是单纯的“买单”工具,更是一个高效运作、“有防有保”的安全风险管理闭环。对于保险行业而言,可以通过风险减量服务深度参与企业风险管理及社会风险共治,提升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以上多项政策引导和制度供给保障,上海保险业依托临港新片区先试先行的制度优势,在服务科技创新发展方面取得诸多成果。2023年,上海监管局“建设上海临港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荣获上海金融创新推进奖。上海保险业“牵头成立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服务国家战略产业发展”“新型网络安全保险上海模式”“航运保险数智创新项目”等多个项目荣获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

上海临港新片区滴水湖金融湾

上海科技保险创新发展展望

未来,上海监管局将引领上海保险业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坚持“四个放在”,锚定加快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躬身入局、深耕不辍,扎实构建科技保险长效发展体系,持续提升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服务能力,奋力谱写科技金融保险新篇章,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及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1.加强党的领导,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不仅强化了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亦对金融保障国家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科技保险而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既要做到博采众长,广泛吸收国际科技金融发展的成功经验,更要坚持以我为主,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保险创新突破的发展动能。

2.强化政府引导,进一步完善加快科技保险发展的制度供给。强化政府在科技保险发展起步阶段的职能定位,加强科技、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跨条线联动,进一步发挥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的杠杆撬动作用,为科技保险的壮大与繁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借鉴建设集共体的成功经验,指导行业加强前沿研究与经验积累,加快落地适配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方案、标准及服务机制,加快补足行业技术和能力短板。持续推动科技保险数据统计工作,定期公开发布行业发展报告,促进业内外关注和推动科技保险发展。

3.强化行业协同,不断优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科技保险发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推动建设行业风险信息数据库,提升行业应对大型风险、新型风险的评估、定价与计量能力。支持保险公司与科技型企业建立共同成长的伙伴关系,探索在科技园区建立科技保险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政府、保险公司、企业、科研院校等多方的交流与合作,加大科技保险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科技型企业认识保险、了解保险、信任保险。

4.强化市场主导,积极提升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服务能力。持续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鼓励保险公司提供标准化、菜单式的小微科技企业服务方案,解决企业发展初期普遍面临的融资、知识产权等共性问题。支持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风险管理需求,为其量身定制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鼓励保险公司拓展科技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保险,健全知识产权执行保险、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保险运行机制,有效分散各类科创活动风险。

(此文刊发于《金融电子化》2024年5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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