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面面观:大部分债券的违约并没等到到期日

债券违约面面观:大部分债券的违约并没等到到期日
2021年09月17日 22:09 边际实验室

自2014年中国首支债券违约事件发生后,经历2018年121只债券违约集中爆发,截至目前债券违约已呈现常态化趋势。在该趋势下,各个违约债券的发生情景也出现了较大差异。某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戏称该现象为“花式违约”。但是,经过对每一只债券的违约公告分析后发现,所有的违约场景不外乎七种。

场景一:未能在到期日足额偿还本息由于债券主体存在流动性困难,造成在债券兑付日当天没能足额偿还本息。

中民投、新光控股、洛娃科技、沪华信、康得新、山水水泥等发行的部分债券属于此类。一般来讲,在该场景下违约的主体普遍规模较大、债券余额较高,在银行间市场上市。

场景二:未能在付息日足额付息由于债券主体存在流动性困难,造成在债券付息日当天没能足额偿还利息。

中信国安、凯迪生态、印纪娱乐、龙跃实业、中城建控股等发行的部分债券属于此类。一般来讲,该场景下违约的主体或者已经陷入困境、连利息也无法筹措;或者已经发生场景一的违约事件,对自己名下其他债券的利息已经不存在偿还意愿。

场景三:提前通知无法偿还本息或利息债券主体在债券到期日或付息日前,提前对外宣布,无法履行偿还义务。一旦公告对外发布,就可视作违约。部分公司会对延期兑付时间、投资人补偿政策等进行进一步说明。但是,既然已经违约,公告的可信度已经不复存在,债券主体往往存在二次违约的可能性。

亿阳集团、河南佳源乳业、内蒙古奈伦集团、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发行的部分债券等属于此类,规模普遍都不大。有几支在地方股权交易所上市的私募债也在此类里。

场景四:不能支付回售款为了确保得到足额认购,一些低评级的债券发行时会在募集说明书中增加无条件回售条款。无条件回售条款是一种隐含期权,给予投资者在某一时间(一般是债券发行后位于存续期1/3或1/2处的付息日)提前回售债券的权力。若债券发行体出现流动性问题,未来清偿债券的不确定性增加时,债券投资人会发起债券回售申请,如果发行体不能兑付回售资金,则发生违约。

金洲慈航、庞大汽贸、哈尔滨秋林集团、河南众品食业、金立通信设备、中弘控股、中城六局、富贵鸟、中国中钢、中科云网发行的债券属于此类。这些债券主体普遍信用评级不高,债券一般在沪深交易所发行。

当然,由于国内债券的回售支付日会在存续期内的付息日,很多公司既然无法支付回售款,更会“破罐子破摔”,也不履行付息义务,造成场景二也一并出现。

另外,这种带回售条款的债券在市面上存在的数量不少,投资者在交易债券时也应当特别注意。

场景五:交叉违约公司发行债券时,为了能让债券得到足额认购,除了增加回售条款外,有的还会选择添加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条款一般是在某一场景下(如发行体发生失信情形、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即视作债券违约。

华阳经贸、永泰能源、大连机床均在首支违约债券后,其他债券触发了交叉违约条款,也被视作违约。

场景六:加速清偿债券持有人有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权利。若债券发行体发生流动性危机后,债券持有人召开会议,要求对自己持有的债券进行加速清偿。

中弘控股、沪华信、丹东港在首支债券违约事件发生后,均被持有人会议申请了加速清偿,但最终也没有进行兑付。

场景七:公司破产或解散公司进入破产或解散程序,债券发生违约。

山东胜通、东辰控股、山东金茂纺织化工、山东大海等属于该场景。以上四个公司都是山东的民营企业,前三个公司均在2019年3月破产,是山东民营企业担保圈风险爆发的结果。

以上各场景在所有违约债券中,数量占比如下:

场景占比未能在到期日足额偿还本息41.21%

未能在付息日足额付息14.24%

提前通知无法偿还本息或利息3.33%

不能支付回售款19.70%

交叉违约8.79%

加速清偿6.36%

公司破产或解散6.36%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大部分债券并不是在到期日才发生违约,大部分的违约在债券存续期间就已经发生了。

对于当前持有债券特别是主体评级不高、规模不大的债券投资者,应当关注债券是否有回售条款及交叉违约条款,在持有期间特别是回售支付日临近的时,时刻关注债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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