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爆火的除了王心凌,应该是可达鸭了。
它是任天堂游戏《宝可梦》的一个小精灵,它也是肯德基在5月21日推出的儿童套餐搭配的宝可梦联名玩具。
一经推出,不到一天,可达鸭就被宣告售罄,这可能是继冰墩墩之后的又一盛况。
大概任天堂也完全想不到,皮卡丘的热度竟然还会败给可达鸭。
对于商标注册保护,任天堂一向战斗力超群,早在2017年起,就陆续注册了多项“可达鸭”商标,分类涉及科学仪器、办公用品、体育玩具、服装鞋帽等等。
不过再强的战斗力都斗不过无孔不入的商标抢注分子,多个类别的“可达鸭”商标被企业和个人抢注,涉及类别包括珠宝钟表、小食配料、广告贸易等。
可能有人会疑惑,“可达鸭”不是任天堂出品的宝可梦游戏里的角色么,别人注册商标,不应该侵害了任天堂的著作权吗,为什么还能注册成功?
首先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当然,商标法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不过由于商标申请和著作权登记不在同一个部门。而且商标注册提交申请后,经过实质审查进入公告期后,没有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就会被核准注册。
因此,其他在先权利人遇到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是需要主动寻求权利救济的。
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初审公告期提出异议,也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超过五年,可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与他人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财产权利相冲突的注册商标,因超过商标法规定的争议期限而不可撤销的,在先权利人仍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对其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但人民法院不再判决承担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侵犯在先著作权的案件,应尽早开始权利救济,在公示期只需提起异议,但一旦商标注册超过5年后即使仍在诉讼有效期,提起诉讼则要面临法院无法判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的风险。
而且要判定其它注册人是否侵犯了任天堂的在先著作权,要看其是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商标与他人作品相同或者实质性近似。
2. 商标注册申请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3.商标注册申请人未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
鉴于任天堂宝可梦系列在全球的高知名度,这些“可达鸭“及相似商标的注册人确实可能侵犯了任天堂的在先著作权。
面对在先著作权被侵犯的现状,任天堂的最佳策略就是预防性注册,该策略也是众多知名品牌最常用手段,如阿里巴巴、老干妈、海底捞等就注册了各类近似商标。
其次,任天堂应多关注中国商标注册信息,对侵权商标及时提出异议。如果商标注册未满两年,及时整理证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
而一旦抢注商标满5年再提起诉讼,任天堂可能也要面临不利的诉讼结果。
鸟企来提醒南宁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与版权登记最好一起进行,如果商标被抢注了,要及时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保护自身的商标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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