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4岁男童邻居家坠楼身亡,责任谁来承担?

痛心!4岁男童邻居家坠楼身亡,责任谁来承担?
2020年10月24日 16:41 希望小动漫

一个4岁男孩陪着母亲来邻居家玩,脱离目前的牵引后不幸坠楼身亡。悲伤的男孩父母将邻居和物业、开发商一起告上了法庭。

案件详情

2017年10月,某天晚上8点左右,一个住在17楼的4岁男孩,被他的母亲带到楼下16楼的邻居家中,又跟着16楼的邻居到15楼的邻居的房子,看双方谈于是漏水的处理方法。

当时,位于15楼的邻居的房屋正在装修。由于阳台翻新,东卧室落地窗的玻璃和金属护栏被拆除,到了晚上,室内光线微弱。男孩脱离目前的牵引后开始自由活动,却不小心从落地窗跌落到三楼的阳台上。之后男孩被人发现死亡,报警后警方出警调查处理此事。

各方调解事故赔偿纠纷,但很长时间没有了结。 2020年7月,失去4岁孩子的父母将15楼的邻居,房屋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56万余元。

法官在庭前庭中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经调查,住在15楼的邻居是对老夫妻。他们买了这间房子(专属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作为退休养老房,经济条件较差;物业公司辩称,其管理范围不涉及业主的个人空间;开发商则认为他们给各业主提供阳台空间没有什么过错。

出庭后,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充分调动各方的人文感情,淡化悲剧情绪,弘扬人间关爱,努力促使矛盾化解。最终,四方达成协议:第十五层邻居支付赔偿金12万元,当庭赔偿10万元。开发商自愿赔偿8千元;物业公司自愿赔偿1万元;本月实施完毕后,各方之间应再无其他纠纷。该案的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普法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作为父母,一定要看管好自家孩子!作为邻居,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没有人希望看到这一悲剧的发生,每个人都应该敲响警钟!

来源:临沂兰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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