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公安局交警大队新镇中队接报警称:在辖区某小区门口有人发生纠纷。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往现场,将双方带至派出所处理,在调查时发现其中一名男子卢某身上有很大的酒气,有酒后驾驶的嫌疑。于是通知新镇交警中队民警前去调查。
民警到达派出所后,卢某因酒驾心虚,急忙对民警说:我们报的是纠纷警情,派出所处理就好了,不需要交警处理。民警对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已达饮酒驾驶的标准。后经调查,卢某酒后驾驶面包车与朋友一起找人要债,对方没有还钱,之后发生了冲突,报警后派出所将双方带到了派出所调解,结果被发现有酒驾行为。
最终,卢某因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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