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发行2.5亿美元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息票率5.125%

东亚银行发行2.5亿美元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息票率5.125%
2022年06月29日 13:39 久期财经

久期财经讯,东亚银行有限公司(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简称“东亚银行”,00023.HK,穆迪:A3 正面,标普:A- 稳定)发行Reg S、6NC5、以美元计价、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PRICED)

条款如下:

发行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穆迪:A3 正面,标普:A- 稳定

预期发行评级:Baa2/BBB(穆迪/标普)

发行规则:Reg S

类型: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归属于发行人的中期票据计划

次序:次于所有非次级债权人(包括存款人);优先于任何T2和T1资本工具和所有类别的股本持有人

期限:6NC5

发行规模:2.5亿美元

初始指导价:T+210bps区域

最终指导价:T+190bps

息票率:5.125%

收益率:5.179%

发行价格:99.765

交割日:2022年7月7日

到期日:2028年7月7日

初始利差:190 bps

发行人选择性赎回:在可选择赎回日按票面价值全部(非部分)赎回(2027年,经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事先书面同意)

利率:固定利率直至可选择赎回日,每半年付息一次。可选择赎回日之后重置,重置利率相当于prevailing 1 year U.S. Treasury Rate+初始利差

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权力:该票据取决于(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本金或分配减计或注销;全部或部分本金或分配的转换;票据到期日的修订和变更和/或票据应付利息金额的修订和变更

监管资格:本票据旨在符合香港特区金融机构(清算)(损失吸收能力要求-银行部门)规则下的损失吸收工具(“LAC规则”)

其他提前赎回事件:经香港金融管理局事先书面同意,税务事件/税务减免事件/损失吸收失格事件均按票面价值赎回

监管法律:英国法,有关从属、抵消和根据香港特区法律规定的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权力除外

其他条款: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25万美元/1000美元

资金用途:一般公司用途

联席全球协调人:东亚银行、花旗集团(B&D)、高盛(亚洲)、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农业银行、中银(香港)、交通银行、建银国际、中金公司、东方汇理、德意志银行、工银(亚洲)、摩根士丹利和日兴证券

ISIN:XS238124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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