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近期,在鞍山市内主要干道旁的LED屏幕上,滚动播放着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给不文明行为曝光上镜,以此提醒行人要文明出行。
交通事故往往只发生在一瞬间,过马路低头玩手机、左顾右盼、跑跳打闹、横穿马路等等,这种危险的行为都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同时也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鞍山市交管部门通过全市各主要干道上的LED屏幕,滚动播放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警示市民文明交通的重要性。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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