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
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倘若这些报废车辆再上路
对于驾驶人、交通安全环境
都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
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
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
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保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然而
还是有个别驾驶人铤而走险
3月10日17时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接到交警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男子正驾驶一辆琼A0***6号牌报废车在迎宾路行驶,需立刻拦截。
接到指令后,吉阳大队交警路管员根据车辆行驶轨迹,立即前往凤凰路与迎宾路路口将该车辆拦截。
经查,该车辆六年未年检,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报废车。
经询问,该车辆驾驶人翟某(男,35岁)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翟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第3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收缴、强制报废涉案机动车。
报废车上路的这些危害,你必须知道
车辆隐患重。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太长,机件受到严重损坏,机动车的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时刻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污染重。由于报废车使用年限较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尾气中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逃逸事故多。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肇事逃逸,增加了事故破案的难度,即便交警找到了车主或驾驶人,但因为车辆没有保险往往致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不仅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
更对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三亚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一定要遵章驾驶 安全出行
切勿心存侥幸 违法上路
Sanya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c police detachment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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