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王朝国家在西南边疆地区的统治面临危机。清廷通过调遣以汉族为主体的绿营兵进入云南镇压叛乱、控扼军事要塞、对部分地区实施武力改流,将统治触角深入边远山区,为边疆统治秩序重构奠定了军事基础。同时,激励和引导内地汉族农民进入云南屯田和垦荒,积极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为边疆统治秩序重构奠定了经济基础。绿营兵和垦荒农民成为云南外来汉族移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统治秩序逐步恢复和重构,也为新一轮汉族移民以自发形式进入云南从事农业垦殖、矿业生产、商业贸易等创造了条件和可能。清代云南汉族移民在边疆统治秩序重构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二者之间也形成了鲜明的双向互动关系。
清初的云南屡遭战祸,社会生产遭受极大破坏,人民流离失所,各种社会矛盾突出,政治上的离心倾向也日益凸显。清朝统治者总结和借鉴历朝治边的思想和治策,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迁徙和引导大批汉族军民进入云南。关于清代云南汉族移民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其中不乏新的视角和创见。
一、
动荡贫病
屯田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自洪武年间开始在云南大力实施的屯田制度明中叶以后逐步遭到破坏,“军户或脱离军籍,或成为工商业者,加之很多田地为豪强霸占,军田变为民田,军户也成了民户,卫所屯田制度名存实亡。”据张萱《西园闻见录》记载,弘治元年(1488年)左都御史马文升上奏:“太祖高皇帝创制之初设卫籍矣,天下之军共有数百余万,即今百有余年,而逃亡死绝过半。”
另早在正统七年(1442年),右副都御史丁璇就曾谈道:“金齿,西南极边,洪武(1368—1487年)屯守汉军不下二万余,僰人土军不下千余。今逃亡大半,汉军仅余三千,土军仅余六百。”军户人数大减,一部分人逃亡,成为流民,或受雇开采矿产,或逃入深山开垦荒地。卫所屯田制度遭到破坏,还表现在隐田现象十分严重,大量军田变成民田,集中在少数豪强手中,贫富悬殊,加剧了社会矛盾。
据史料记载,弘治五年(1492年)二月,巡抚云南都御史张浩“清查各卫、司、所屯田,盗报有司田二万八千余亩,仍给还各卫屯种,以复原额,其民田册内照数开豁。仍请令二年一次行委管屯官员清理盗报者罪,以盗卖官田过者、收者仍各罚米一百石入官”。这种所谓的惩罚对于豪强来说微不足道,况且他们也不惧怕惩罚,原因是各级官员都在强占田地,法不责众,所以他们仍我行我素,继续大肆隐占田亩,扩充实力。当时被侵吞的屯田或无法清查,或清查出来已无法将其归还给军户,土地、田亩买卖现象愈演愈烈。总之,自明中叶以后,云南屯田数量迅猛减少。
战争频仍对经济社会的重创
明代自嘉靖六年(1527年)至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的70多年间,云南靠内地区多次爆发少数民族反抗官府的斗争,如武定、寻甸的两次动乱曾导致“云南大震”,战乱中“沿村镇市焚劫一空,老稚不及避者杀之,壮者被掳”。究其原因,这些动乱大多是由于统治者的剥削压迫所致,正如史料所记:“自正德至万历,内夷之变数起,而武定居其三,虽蛮酋横暴,亦由我有以致之,内而刘瑾、钱宁受贿相庇、外而马姓鲁、陈典辈以贪暴激成之,至猛廷瑞之事,是尤称其冤……。”
清初的云南同全国其他地区相较,由于地处边疆,战略位置显要,成为各方势力争夺的地盘,多次沦为战争的主战场,经济社会所遭受的破坏不言而喻。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攻陷北京,张献忠率军攻占四川。
不久,便勾结都司阮韵嘉、张国用、袁士弘等为内应,突然进攻沐府,沐天波逃遁,沙定洲挟持巡抚吴兆元、大学士王锡衮以号令各州县,并分兵进攻大理、蒙化等地。战火所到之处,百姓深受其害,“屠杀以万计”。1647年,张献忠部将孙可望、李定国等率部从四川经贵州进入云南。此后的十余年间,云南成为起义军和南明政权联合抗清的大后方。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军分三路从贵州、广西、四川“伐滇,李定国率众至黔,大败而回”。十二月,李定国保护南明皇帝朱由榔等退往滇西,当地百姓亦跟随西撤,“从之者男妇老幼几二十万人”。清军随即占领云南,清朝虽统治了云南,但各地反抗并未平息。
如康熙四年(1665年),吴三桂奏报,迤东土酋王耀祖等乘吴三桂远征水西土司之机,“窃据新兴,僭号大庆,谋犯省城”,之后又“分遣贼党王义、齐正陷易门,攻昆阳、河西。宁州土酋禄昌贤陷宁州,攻江川、通海、宜良、窥澂江府。嶍峨县土酋禄益陷嶍峨。伪开国公赵印选攻弥勒,龙韬等攻石屏、谋犯广西。王朔、李世藩等攻临安府城,滇南震动。”尽管这些反抗先后被镇压,但给云南各地民众带来极大的灾难和痛苦。
清军平定云南后,封吴三桂为平西王镇守云南。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三桂在云南举兵公开叛乱,自号“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清军攻进昆明,“斩吴世璠、郭状图首级,戮吴三桂尸,俱函送京师”为止,长达八年之久的三藩之乱才告平定。三藩之乱祸及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广西等地,其叛乱的初期和平叛的最后决战地区均在云南,故此云南遭到的破坏最为酷烈。
史料记载清军攻入昆明时的惨状,“城中贼粮久匮,饿殍载道,遗骨盈衢,……后饥馑益甚,斗米易银五两,民多流离。”除此而外,明朝中后期木邦、孟养、陇川等地土司之间的纷争以及缅甸洞吾王朝的入侵,也对云南各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造成极大破坏,加剧了云南的动乱。(三)吴三桂专制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缓慢
顺治十六年(1659年),吴三桂率军攻入昆明,永历帝逃奔永昌,随后流亡缅甸,清军迅速占领云南全境。同年十月,清廷命吴三桂移镇云南,并指出:“当兹地方初定之时,凡该省文武官贤否,甄别举劾,民间利病、因革兴除,乃兵马、钱粮一切事务,俱暂著该藩总管。”吴三桂镇据云南后,为达到以云南为基地反叛清廷的目的,顺治十七年(1660年)四月,他上疏清廷:“滇土虽收,滇局未结。边患一日不息,兵马一日不宁。”
在奏疏中,他倡言“三患二难”之议,并请“及时进兵,早收全局”。康熙元年(1662年)十二月,清廷再次降旨:“贵州接壤云南,皆系岩疆要地。且苗蛮杂居、与云南无二。其一切文武官员、兵、民、各项事务、俱照云南例、著平西亲王管理。”康熙二年(1663年),清廷又决定“云贵二省总督、巡抚敕书,撰入‘听王节制’四字”。由此,吴三桂成为云贵地区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
清军底定云南之初,面临“地方荒残,米价腾贵”,经济凋敝的严峻局面。顺治十五年(1658年)三月,洪承畴至云南,描述当时的社会情形:“民间遭兵火,重以饥馑,近永昌诸处被祸更烈,周数百里杳无人烟,省城米价石至十三两有奇。”清廷特命“户部发帑三十万,以十五万赈两省(滇黔)贫民”。吴三桂凭借军政权力,继续对云贵地区人民进行残酷的经济掠夺。
顺治十七年(1660年)正月:“三桂受总管,命镇云南,上疏乞沐氏旧庄。”明朝分封给沐氏的700顷庄田,为吴三桂所“继承”,变为“藩庄”。他还圈占州县卫所的大量土地和一些“职田”,作为“平西王官庄”,因而成为云南最大的庄园主。大量的土地成为“藩庄”,大量的农民成为“藩役”,他取消了大西军在云南所推行的轻租赋、薄徭役的政策,大肆向农民征收重赋重租。
名目繁多的租赋,赋额较明末增加数倍。而管理吴氏“藩庄”的员役则“尽属豺狼,杀人夺货,全无畏忌”。吴三桂的部下军官将一般的农民以“余丁”之名强迫沦为自己的奴隶。各府、州、县的文职官员,也都是吴三桂的爪牙。凡是吴三桂举荐的官吏,称为“西选”(因清廷封吴三桂为平西王),对于“西选”官吏,朝廷吏部不敢不用。非“西选”而派遣来云南做官的,也必须投靠吴三桂门下。吴三桂就这样“召收人才,树党羽”“诸水路要冲,偏置私人”。
自顺治十六年(1659年)至康熙十二年(1673年)的十四年间,吴三桂在云南造成了独霸一方的局面。吴三桂发动叛乱后,又“悉征土兵,滥加土秩,伪总兵、副将,伪参、游、都、守遍及诸蛮,甚或充伪将军、伪监军,狂惩无忌”,是时云南的土司“各有土地、人民,而其性各不相下,往往争为雄长,互相仇杀,一不禁而吞并不已,叛乱随之”。吴三桂专制之下,云南经济、政治、军事上都潜伏矛盾,分裂割据野心已昭然若揭,必须加以调整和剪除。
总之,从明代后期以来,云南地区的政治形势长期动荡不安、战乱频仍、“积患既深”,而“民不胜其苦”,西南边疆统治秩序亟待恢复和重构。
二、
移民效应:汉族移民对边疆统治秩序重构的影响
(一)以汉族为主体的绿营兵实现了对边疆地区的平叛和控扼清朝建立后,随着统治区域日益扩大,原有的八旗兵力已不足以实现对全国各地的军事布防和控扼。尤其是清朝建立之初,各地反清叛乱时有发生,于是清廷实行绿营兵制,在各地布设镇、协、营驻防,同时广置汛塘关哨。
关于清朝建立绿营兵的原因,有学者曾经指出:“第一,八旗军队数量过少,所以不得不用汉人军队”“第二,清朝建立绿营是用汉人制汉人的政策来统治中国。”另有学者亦认为:“为了实现对少数民族集聚为特点的广大边疆地区的统治,清政府必须从内地招募汉族组成绿营兵派赴边疆,这是绿营兵与移民密切相关的重要原因”。
就清代云南而言,仍然是“苗夷杂处之区”,要对云南实施有效的统治,清廷必须从内地向云南派驻大量绿营兵。因此,地处西南边疆地区的云南,是清代绿营兵分布最多、最集中的省份之一。从王庆云《石渠余记·列朝直省兵额表》看,云南的绿营兵额始终保持在全国第四至第五的位置。
对于清代云南绿营兵的布设,早在顺治十六年(1659年)洪承畴便提出:“云南山川险峻,幅员辽阔,非腹里地方可比,请敕议政王、贝勒、大臣密议,三路大兵作何分留驻守?”兵部讨论后认为“留拨大帅官兵,镇守滇南,事关重大,请旨定夺”,最终顺治帝决定命“平西王驻镇云南”,统率驻滇藩兵和绿营兵。此后,清代云南历任督抚均重视绿营兵建制。
例如,平定三藩之乱后,云贵总督蔡毓荣认为“滇省东接东川,西连猛缅,北拒蒙番,南达安南,四围边险而中间百蛮错处,如猓猡、僰民、野苗等,种类繁多,最为叵测,故无在非险要之地,无地不需控御之兵”,因此需要“量地设防,从长布置”,务必使绿营兵“无事分扼要害,有事犄角相援”,从而实现西南边疆的“经久而无患”。
以内地汉族为主体的绿营兵对清代西南边疆统治秩序的恢复和重构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击溃大西军,荡平南明政权在滇残余势力。顺治十三年(1656年)三月,“李定国自粤(广西)南宁统兵至安隆所(今贵州安龙),奉永明王入云南,仍称永历号”,昆明遂成为南明的“滇都”。李定国与云南各族民众拥护南明永历帝继续抗清。大西军的抗清活动尽管有反对民族压迫等方面的积极意义,但相对实现全国统一,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来讲,又具有阻碍历史潮流、分裂国家的性质。后孙可望叛变,帮助清军进攻云南。
二是平定吴三桂叛乱,实现了清朝对云南的有效统治。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三桂在云南发动反清叛乱,与镇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之信(尚可喜之子)一并被称为“三藩之乱”。清廷接到吴三桂举兵反叛的奏报之后“举朝震动”。
在一番争论之后,年轻的康熙帝果断决定派清军进行平叛,于是“命多罗顺承郡王勒尔锦为宁南靖寇大将军”统率诸将,“多罗贝勒察尼,都统觉罗朱满、鄂内”等人参赞军务,“都统范达礼、王国诏、副都统鲁西巴图鲁、托岱”等人同往平定叛乱。经过八年的战争,清军最终平定“三藩之乱”,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初八日,“满、汉官兵进薄云南省城下,并力环攻,贼势惶迫无措。
三是以武力方式完成部分地区的改土归流,加快了云南的内地化进程。雍正初年,在权衡各方利弊之后,雍正帝命鄂尔泰在云贵地区主持改土归流。鄂尔泰曾上奏雍正帝:“改归之法,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自投献为上策,勒令投献为下策”,雍正帝深表赞同,认为“务有名问罪为要。”可见,雍正朝的改流初衷是尽量采取和平的方式,以较小的伤亡代价,换取社会的稳定。
然事与愿违,一些实力强大的土司不愿接受改流,遂煽动和组织土民对抗改土归流,由此采取武力改流已不可避免。鄂尔泰认为乌蒙、镇雄等地土司“犷悍横恣,已历千百年,流毒最久。”另有“四川东川府连接云贵,逼近乌蒙,骄悍横肆,为民大害。”,除此之外“乌蒙土官凶恶习惯,可以威制,似难以恩化,不改土归流,终非远计。”
四是随着绿营兵向云南山区和边远地区深入,增强了王朝国家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根据清代在云南布设的绿营兵,其分布地区远远超过明代,并深入到丽江、新平、开化(今文山)、顺宁(今凤庆、昌宁、云县等地)等边远地区。雍正年间,在昭通府、东川府、普洱府、镇沅直隶厅、维西厅、中甸厅等地均派驻了绿营兵,实现了对这些地区的直接统治。
随着绿营兵深入到山区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清朝的统治势力也深入到了山区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绿营兵不时还承担镇压少数民族地区盗匪和反抗的任务,如雍正年间云南鲁魁山一带匪患严重,云南督抚“遣游击李化龙、守备杨洪绪,带兵三百名,随李化龙等由新平前往,游击南天章,守备曹士贵、张雄带兵四百名……直抵巢穴”。
由此观之,以汉族为主体的清代绿营兵,无论在击败大西军余部,结束南明政权在云南的统治,使云南正式纳入清朝版图的征战中,还是在平定以吴三桂为代表的“三藩之乱”,避免国家分裂的战争中,亦或在武力征讨不愿接受改土归流的部分地区,加速云南内地化的斗争中,包括在稳固少数民族山区和边远地区的统治,镇压少数民族反抗和匪患的过程中,均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绿营兵年老退役后一般就在驻防之地安家立业,繁衍后代,成为云南的固定居民,汉族移民通过绿营兵这一特殊身份,为边疆统治秩序恢复和重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以汉族为主力的军屯和垦荒运动使边疆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清初,云南田亩抛荒现象非常严重,不仅影响财政收入,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直接动摇了清朝在边疆地区统治的稳定。如何破解云南的土地问题,成为摆在清朝统治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从顺治朝开始,清廷就积极对云南地区的土地制度进行变革,尤其是吸引大批内地汉族农民进入云南,大力推行军事屯田和垦荒运动,使云南经济社会得到了逐步恢复。
清朝继续在云南推行军事屯田,并对明代屯田制度进行改革。蔡毓荣在《筹滇十疏》中指出:“屯田之法,一以增赋,一以节饷,利莫大焉”,云南偏居天末,“聚数万之兵,以取给于民,则物力之盈绌不齐也……其势不可以久”,也就是说靠云南百姓的生产无法养活数量庞大的驻滇军队。
他建议“请将附近各镇协营无主荒田,按实有父兄、子弟、余丁之兵,每名酌给十亩或二十亩,……设法借给牛种,听其父子、兄弟、余丁及时开垦,渐图收获,以赡其家,俾在伍者无俯仰之忧,有田园之恋,斯兵心固而边备无虞。田赋。这样,明代遗留下来的军屯土地也就变成了私有,原来的“军户”也就与民户完全一致了。
为有效恢复和发展云南经济,清廷鼓励外来移民到云南从事垦荒活动。顺治十四年(1657年),清廷规定:“督垦荒地,应定劝惩则例。督抚按,一年内垦至二千顷以上者,纪录;六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道府,垦至一千顷以上者,纪录;二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若开垦不实,及开过复荒,新旧官员,俱分别治罪”。
总之,清代以汉族为主体的绿营兵和以汉族为主力的内地农民进入云南,从军事上平息了云南长期战乱的局面,加强了清朝对云南的控扼。从经济上促进了云南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边疆统治秩序的恢复和重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
效应移民:边疆统治秩序重构对汉族移民的影响
清代西南边疆在汉族移民的作用下实现了统治秩序的恢复和重构,在此背景下,吸引和带动了新一轮汉族移民进入云南,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上云南“夷多汉少”的局面,云南进一步融入了清朝的中央集权统治。
吸引汉族移民自发进入云南从事农业垦殖清代西南边疆统治秩序恢复和重构基本完成,尤其是雍正年间改土归流结束后,云南迎来了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改土归流过程中,不少土官土司甚至一般少数民族群众被杀或逃亡,抛下大量土地,被称其为“新辟夷疆”,清廷下令招徕外地移民进行耕种。
同年,高其倬招募汉族农民至新改土归流的地区垦荒,借给路费和耕牛籽种,每户分给田二十亩。“先尽熟水田给垦,熟水田给完,再就生水田给垦,生水田又完,然后以旱田给垦”。乌蒙等地原先土司所属的土地变为了农民的“世业”田,汉族地主也纷纷涌入改流地区购买土地。这就有利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和割据状况的消除,有利于这些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带动汉族移民自发进入云南从事矿业生产
“三藩之乱”被平定后,云贵总督蔡毓荣在《筹滇十疏》第四疏“议理财”中曾建议,“矿硐宜开也。滇虽僻远,地产五金。……虽有地利,必资人力,若令官开官采,所费不赀,当此兵饷不继之时,安从取给?……是莫若听民开采,而官收其税之为便”。蔡毓荣关于在云南开矿的建议得到了批准,在全国大部分尚未开放矿禁的背景下,云南吸引大批内地汉人前来开矿。
另有史料也记载了彼时的云南“开采之人,外来者多,土著者少”的景象,其中出资开矿者“皆系川、湖、江、广大商巨贾”,开采人工“大厂率七八万人,小厂亦万余人”。并且,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留在了矿山,据乾隆《蒙自县志》记载:“个旧为蒙自之一乡,户皆编甲,居皆瓦舍,商贾贸者十八九,土著无几……四方来采者不下数万人,楚居其七,江右居其三,山、陕次之,别省又次之。”个旧原本是人烟稀少的地区,因厂民的定居人口逐渐增多,个旧的人口也实现了明显增长。
引导汉族移民自发进入云南从事商旅活动
清代前期为发展边疆地区的商业贸易,清廷允许招徕省外的商贾、贫民、灶户前往云南从事煎盐、贸易等,许多因为谋生和经商的外地人口自发进入云南。据清代乾隆年间在云南为官的江苏青浦人吴大勋记载:“滇本夷地,并无汉人。……至今城市中皆汉人,山谷荒野中皆夷人,反客为主,竟成乐国。
至于歇店饭铺、估客厂民以及夷寨中客商铺户,皆江西、楚南两省之人。只身至滇,经营欺骗,夷人愚蠢,受其笼络,以致积趱成家,娶妻置产。虽穷乡僻壤,无不有此两省人混迹其间。”由此可见在乾隆年间,已有大量省外汉族移民深入到云南各地从事商旅活动等,并在云南安家落户,繁衍生息。
总结
有学者认为:“由于战争、灾荒、瘟疫等天灾人祸的破坏,历史上不少已经有了相当开发程度的地区曾经出现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城市变成丘墟,经济遭受严重破坏的现象。这些地区面临着重新开发的任务,及时移民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第一阶段,面对屯田崩坏、战乱频仍、政局动荡,人民流离失所,土司争雄叛乱的局面,清朝统治者借鉴和总结历代治边思想和治策,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迁徙和引导以汉族为主体的绿营兵和内地农民进入云南。绿营兵和内地农民成为剪除国家分裂和反叛势力,对部分土司地区进行武力改流,强化对边远山区和边境的控扼,开展军屯和垦荒行动,发展边疆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对边疆地区统治秩序恢复和重构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二阶段,边疆地区统治秩序恢复和重构基本完成后,云南迎来了较为稳定的社会局面,加之清廷颁布和实施一系列有助于吸引内地汉族移民的政策措施,新一轮内地汉族移民进入云南从事农业垦殖、矿业生产、商业贸易等。这些汉族移民进入云南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是明显的,一是汉族移民大量垦殖耕地,进一步发展了边疆地区农业生产;
二是汉族移民带来了资金、技术、人力,促进了边疆的城镇发展;三是汉族移民带来了内地先进文化,增强了边疆地区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了文化交流、融合与发展;四是通过长期生产生活的交往,促进了民族融合与民族团结;五是“移民实边”达到了目的,边疆边防得到了巩固和加强。但不可否认的是,移民的大量涌入,也孕育着土客矛盾和其他社会问题。
总之,汉族移民的进入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是深远和全方位的,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清代云南汉族移民不仅对边疆统治秩序恢复和重构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使西南边疆各民族的地理空间分布发生了极大变化,汉族的居住地散布到了云南更为偏远和广大的地区,汉族的数量也在云南总人口中占到绝对优势。云南不再是“化外”的“蛮夷之地”,由众多族类组成的“云南人”开始逐渐定型。
参考文献:
《清代汉族移民入滇原因考》《清史研究》、《元明清时期云南的外地移民》、《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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