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称1200万贷款系当事人亲笔签名 当事人:无法核实是否真实

浦发称1200万贷款系当事人亲笔签名 当事人:无法核实是否真实
2020年07月31日 22:28 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出品 文 | 李宏晶 编|深海

"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7月26日,四川程小琼女士在微博发帖称,自己意外发现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程小琼表示,自己从未有向银行申请过贷款。根据从银行拿到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发现两笔贷款款合同中涉及到自己的签字及手印均不是本人笔迹及指纹,系他人模仿签字。

7月30日,浦发银行对外表示,鉴定结果显示,程小琼"被贷款"1200万元一事所涉贷款的《借款申请书》《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小琼2020年6月、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请》和《异议申请书》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

当事人程小琼本人再次回应,浦发银行的鉴定系单方面所为,无法核实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对于股东一事,程小琼表示:"我丈夫生前工作的公司,他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遇难,我继承了这部分股份。我表面上是股东,但从来没有分红,实际是名存实亡的。"

相关信息显示,程小琼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有一张银行卡,专门用于还上述贷款,但对于这张银行卡程小琼称自己毫不知情。还款流水则显示,上述贷款还款是汶川顺发公司的财务总监王某每月将钱转入卡中,再由银行划走。

对此,有评论指出,在这件事情上,双方还需拿出更完善的证据链和细节,比如转账记录,录像等。

雷达财经查询发现,此次涉事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屡次被罚。其中,2018年1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

"被贷款"当事人不认同鉴定结果,称股东身份名存实亡

对于浦发银行笔迹鉴定结果显示字迹系同一人的认定,"被贷款"当事人程小琼并不认同。

7月31日,当事人在网络发帖表示,针对昨天浦发银行拿出的所谓字迹鉴定结果,其本人不认同,并有以下几个问题:1、浦发银行鉴定系银行的单方面行为,程小琼本人并没有一起去鉴定中心,银行应该向媒体公示鉴定结果是否是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中心做出; 2、无法核实浦发银行鉴定所需的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合法;3、鉴定材料是否是2011年、2012年办理个人贷款时的全部原始资料?4、应该由银行及当事人共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中心就当时办理贷款签字的全部资料对笔迹及指纹进行鉴定; 5、银行必须提供当时发放贷款的全部鉴证材料及鉴证照片,音频视频,鉴证人,签字的时间地点和所有审批文件,是否合规?6、个人贷款合同上显示都是"程小琼"用存单进行质押,银行必须提供该笔质押存单是否真实存在,存单款项从何而来?又去往何处?

对于贷款的质押物"存单",程小琼的儿子杨先生怀疑其真实性。"贷款我母亲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知道有存单质押?"程小琼也在微博中称,其本人压根就没有存单,更没有钱办存单。

此外,据杨先生称,在查询过程中,母亲发现她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有一张银行卡,专门用于还上述贷款,但对于这张银行卡程小琼称自己毫不知情。还款流水则显示,上述贷款还款是汶川顺发公司的财务总监王某每月将钱转入卡中,再由银行划走。

汶川顺发相关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如果对方说签字并不是本人所签,可以申请权威机构进行笔迹鉴定。至于为何是由公司财务人员将钱打到该卡上,其解释道,由于是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用了这笔贷款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谁用了这笔贷款就谁还。

"我们有理由怀疑浦发银行和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私相授受,这些交易根本就是瞒着当事人,办贷款也没有经过当事人的授权和同意,中间可能涉及会一些违法犯罪问题,我们也担心因此被卷入一些案件当中。"杨先生表示。

对于程小琼担任顺发电熔公司股东,杨先生表示母亲手里的股份就是继承自其父亲。但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社保也是自己购买,跟公司之间很少来往。

杨先生表示,据母亲程小琼回忆,当初办理股份变更时,曾经给公司提供过身份证等资料,之后公司还以帮她办理社保为名,向其索要过身份证,但社保至今也并未办理。杨先生认为,公司可以用各种理由骗你的身份证,或者拿着复印件做他们想做的。

程小琼律师也对媒体表示,程小琼从未参与过上述公司的经营,也没有获得任何分红,不清楚公司的经营状况。

天眼查显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位于汶川县桃关工业园区。据该公司官网介绍,公司主要从事碳化钙、镍铁生产,现有员工1200余人,公司资产总额5.8亿元,是四川省电石(碳化钙)龙头企业。程小琼为该公司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

据澎湃新闻报道,程小琼和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第二大股东均为亲戚关系。对此,杨先生也承认确实为亲戚关系。

天眼查显示,孙孟君以及其他股东均有股权质押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程小琼也有40万股,从2011年3月即质押给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目前显示仍有效。

对于此事,有评论指出,银行、监管应该做细致的调查,单纯凭借一个签字还不能形成完善的证据。近几年,被贷款、被担保的情况实在太多,有些当事人也是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才签署的借款协议或者保证协议。另外,当事人也需要拿出更多证据来。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则认为,如果程小琼真的不知情,这显然是被冒名贷款,说明银行存在很多问题,一是银行在基层机构和员工管理上存在问题,经办的客户经理帮助相关公司作假;二是信贷审批等内控制度流于形式,稍加审查就会发现其中是否存在问题,对借款人的身份和质押物都要进行严格审查,这笔贷款是存单质押贷款,查一下存单就知道是否是她本人的;三是涉事银行在经营理念上存在一些问题,如果程小琼所言属实,那么银行其实是默认甚至纵容这样的行为,是否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之前的755亿假贷款案有关很难说,但说明银行内部为了追求发展速度和经营指标,放纵了这些行为。

浦发银行因违规多次被处罚通报,曾因虚假授信775亿被罚4.62亿

官网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1月9日开业、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20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浦发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54.24亿元,同比增长10.66%;净利润173.61亿元,同比增长5.48%。2020年一季度不良贷款率为1.99%,比2019年一季度增加0.11个百分点。

检索银保监会的监管动态发现,浦发银行因多次踩监管红线遭到处罚和通报批评,涉及违规放贷、贷后检查不尽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

2018年1月19日,据银保监会网站披露,2018年1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

随后,银监会依法对浦发银行总行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启动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2019年10月1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调查结果。浦发银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行长穆矢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时任董事长吉晓辉、时任行长朱玉辰在管理中存在失职行为,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2020年4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4号通报《关于浦发银行、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其中,浦发银行涉及代销私募产品存"五宗罪"问题。

2020年6月10日,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因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与担保公司合作严重不合规、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信用风险、贷后管理不尽职。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该分行共计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2020年7月7日,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再领4张罚单,主要为贷后管理不到位、票据业务办理不合格等问题,合计罚款190万元。

此外,一系列法院判决结果也显示,浦发银行存在信贷管理漏洞、内控薄弱的问题。

2019年10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两位浦发银行分行经理的上诉,因两人受贿424万,违法放贷1.36亿元。

2020年1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刑事裁定书,颜某学曾用其控制的两家公司,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客户部总经理王某珏行贿256.1万元,向上述部门科员谢某刚变相行贿16.6万元,最终从浦发银行获批贷款共计7800万元。

2020年4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另一则判决书显示,原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客户经理王某,勾结外人骗取自家银行6000万承兑汇票。截至案发日,仍有近3000万元未能归还。

"不知是监管罚单对其威慑力不够,还是自身痼疾难改,浦发银行近两年暴露出的问题确实有点多。"财经国家周刊引用业内一知名银行研究专家评价。

事实上,冒名贷款的事件时有发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银行、冒名贷款"为关键字统计,截止7月27日,今年共有64篇文书涉及银行冒名贷款的判决案件。其中涉及既有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有农村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查阅裁判书的一些案件细节,发现其中有不少受害人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了,最终为了维护权益而进入法律程序,有的时长甚至多达数年。一些金融业内人员通过职务上的优势违法以他人名义贷款为自己谋取不法利益。

根据银行业相关规定,放贷是有着严密程序的,不但需要查验贷款者本人的身份,还需要审核所有的材料,需要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最后还需要本人的红手印。

而实际中"冒名贷款"案件大多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虽然证件是本人的,但是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签名手印等都是伪造的。根据相关报道,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直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业务、谋取私利,已经成为银行业的痼疾。

有业内专家表示,在数字经济时代,为了防范数据被泄露、减少数据滥用,应该尽早制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并应与其他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相互协调,构建体系化的个人金融数据保护办法。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