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美药业在创业板IPO终止:原计划募资约6亿元,江鸿为实控人

施美药业在创业板IPO终止:原计划募资约6亿元,江鸿为实控人
2024年11月12日 09:56 贝多财经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施美药业”)及其保荐人国金证券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据贝多财经了解,施美药业于2023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创业板上市,原计划募资6.08亿元,其中,2.45亿元将用于手性降压药物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2.3亿元用于山东创新药物研发、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2亿元用于山东科新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施美药业成立于2002年11月,位于江西省抚州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江鸿,主要股东包括江鸿、抚州鸿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据招股书介绍,施美药业是一家医药企业,专注于仿制药、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向客户提供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受托研发(CRO)、定制化生产和委托加工(CDMO)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目前,施美药业的核心业务主要为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和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聚焦于手性降三高药物、肾病及血透药物、精神神经类药物、罕见病及儿童药物、皮肤外用药物、男科及生殖健康药物、维矿类药物等。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施美药业的营收分别为1.48亿元、1.84亿元和4.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153.65万元、7558.31万元和2.08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860.54万元、7352.63万元和2.03亿元。

贝多财经发现,施美药业的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1.79%、83.63%和89.71%,其中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毛利率为81.60%、90.58%和91.50%,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毛利率为82.05%、76.20%和87.90%。

此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在问询函中要求施美药业进一步说明该公司来自于仿制药、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的金额及占比,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生产和委托加工(CDMO)业务具体项目情况,及未形成相关收入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施美药业则回复称,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仿制药领域,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其已将相关表述修改为“报告期内专注于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已在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方面进行深入布局研究并取得诸多阶段性研发技术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施美药业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该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约为8065.44万元、9438.37万元和2.31亿元,分别占其营收的54.53%、51.24%和57.31%,主要客户包括诺泰生物(SH:688076)、康哲药业(HK:00867)等。

施美药业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和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前五大客户中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客户较为稳定,主要为重药控股、华东医药、国药控股等国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

其中,康哲药业与存在关联关系。2021年6月,施美药业实际控制人江鸿与康哲药业下属子公司海南省康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康哲创投”)签署协议,约定江鸿将其所持施美药业500万股转让给康哲创投。

转让后,康哲创投持有施美药业4.7619%股份。同期,康哲药业与施美药业签订3项仿制药厄贝沙坦氨氯地平片、他克莫司软膏、利丙双卡因乳膏技术开发委托协议。不过,利丙双卡因乳膏和他克莫司软膏项目的实际进展比协议约定进度有所延迟。

基于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施美药业说明其与康哲药业的业务及资金往来情况、入股原因、入股后立即与发行人(即“施美药业”)签订多项大额合同的商业合理性,以及该公司与康哲药业合作业务类别、未来交易的可持续性。

本次上市前,江鸿直接施美药业54.82%的股份。同时,江鸿为鸿汇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鸿汇投资86%的财产份额,间接持股16.38%。据此,江鸿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71.2%的权益,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一职,为施美药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中,鸿汇投资持股19.05%。此外,鸿康投资持股18.94%,康哲创投持股4.76%,刘勇强持股0.73%,苏州瑞禾鼎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38%,张海英持股0.33%,雷锦程持股0.29%,袁红持股0.19%,陈先伟持股0.11%,其他股东持股0.39%。

2022年,施美药业曾进行现金分红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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