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寇沦陷区里的劳役制度,不参加就把妻子或者父母抓去当人质

日寇沦陷区里的劳役制度,不参加就把妻子或者父母抓去当人质
2022年09月21日 10:52 寒剑看历史

1939年6月16日,在辽宁省,由日伪出资成立了“满洲土地开发株式会社”,名义上是一个日本开拓团,开发未利用的土地的企业,实际上却承担了开拓区的全部水利、房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劳工管制的官方实体。他们指使伪满地方政府的劳动部门强征中国劳工,无数劳动人民被欺压到家破人亡。

据史料记载,这个开拓团共建筑道路80条,全长418844米;筑防潮堤一条,全长14035米;共造水田2万公顷;共建成开拓民的住宅1800户,开拓团本部办公室60多处;共挖开拓民部落附近滤井饮水池50个;共建疙瘩楼水库一座;这些开拓区的所有工程都是由中国劳工的鲜血和生命铸成的。

在为日寇造田修路的劳工中大多数都是义务的,当时日本人出了一个《全民皆劳法》,所以每年伪村公所都会依据这个法律征集年满17-45岁的健康男性,征集后交给土地开发会社。规定要求每人每年摊工20天,实际上对于穷苦人民来说远远不止这些。这些人被征走后主要从事修造水田方田中的上下水细渠道和田埂,挖开拓团的居民点的大饮水池,修筑上下水支干线。

劳工们多在荒芜人迹的苇草丛中分段劳动,因为是夏天,蚊子和虫子很多,天气也异常酷热,他们除了早晚为防蚊叮虫咬,穿上衣服干活,其它时候一般都是赤身裸体,一丝不挂的干活。这种劳工土地开发会社,按各村屯应出工人数分工和摊派。做完后由把头验收合格才能放回家,如果验收不合格,只能一直做下去。因为是按人头分到村里,有些有钱有势的人可以用种种理由和借口不出工,而他们的劳动量只能落到穷人身上。当时有榆树乡的农民张树德,他家有5个劳动力,就派一个人整年呆在开拓团里干活,才算完成任务。

义务劳工到了开拓团后日本人只提供给粗高粱米粥,苞米面窝头,下饭的菜要自己带,多数劳工只能带一点不容易坏掉的咸菜,吃不饱就自备大麦炒面充饥。他们住的是临时劳工棚舍。夏天闷、冬天冷。唯一自由的是干活的时候没有人看管,因为日本人不怕这些劳工跑,谁要是跑了,把头就会叫伪警察或者屯长去家里去抓,抓不到人就把他们的妻子或者父母抓去当人质抵押。有的劳工逃跑后被抓回,少不了挨打,大马棒、大竹劈子,大板子,马鞭子,这些都是他们打劳工的常用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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