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淫魔伏法记:与两任妻子离婚后,8次强奸妇女,致3人死亡

湖北淫魔伏法记:与两任妻子离婚后,8次强奸妇女,致3人死亡
2021年03月24日 03:12 小楠话时尚

前言

每一个强奸案的案犯几乎都有着共同的特征:凶手性欲旺盛

但不是每一个强奸犯都会在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需要后杀掉被害人。这样做的目的往往都是为了逃避警方的缉捕,而许多女性在受到侵害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几乎不会选择去报警。

湖北省强奸杀人魔覃兆明除了要逃避法律的制裁,他强奸后杀人还有他自己的原因,

他除了想让自己的性需求得到满足之外,还要通过暴力手段来报复社会上的女性。

这一切都源于他两段不幸福的婚姻,他恨他的妻子,他恨自己被抛弃,于是他就对陌生人下了毒手。

两段婚姻

1974年,覃兆明出生在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

从小他的家庭条件就不好,在五年级时他便不读书了,开始工作赚钱,在他第一段婚姻开始之前他一直在家种地糊口,邻居们都说那时候的他勤劳踏实,干农活也非常稳妥,是一个好农民。

早就不上学的他在19岁就结了婚,

后来结了婚为了挣钱养家到外边打工,也许是觉得只靠工资来钱太慢,

他开始有了盗窃行径。

后来失了业就开始有暴力倾向,经常家暴他的老婆,忍无可忍之下他的老婆与他离婚。

离婚后他身边没有了女人,但是作为一个正当壮年的男子来说,他的性需求促使他必须要找到能为他排解这种苦闷的女子。

然而他既没钱也没有工作,于是就走上了强奸杀人的道路,第一次离婚后到第二次结婚前他先后犯下强奸案四次。

2000年3月底,覃兆明与松滋新江口镇奸杀受害人冉某,12月10号,于松滋市米积台车站奸杀受害人刘某。

2001年他因为盗窃罪被警方抓获,判了四年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他的强奸杀人罪都没有被人查出过。

出狱没多久的覃兆明觉得自己犯下那么多残酷的罪行都没有被发现,于是在

2005年9月,他又在广东佛山奸杀了陈某。

覃兆明第二次结婚后,因为已经多次作案养成了性暴力的习惯,而且常还有家暴行为,所以第二个老婆与他也是分居状态,他此时就更加开始痛恨女人。

2011年10月到2012年2月,他又犯下强奸罪四起。

案件侦破

这个12年间犯下多起滔天大罪的杀人淫魔,甚至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情况下,都没有被人发现他的罪恶之举,看似他几乎要永远逍遥法外了,可是最后就败在了小小的半个指纹上。

因为盗窃摩托车,覃兆明再次入狱,警方提取了车钥匙上的半个指纹,后经过比对竟然与新江口镇的杀人犯在现场留下的指纹相似,刑警迅速赶到覃兆明服刑的监狱,经过DNA比对,终于覃兆明所有的罪行都暴露出来,面对警方列举出的证据,覃兆明认罪。

覃兆明交代,他每次犯案前都会喝酒壮胆,而且每次事后都非常的害怕,尽管如此,他的所作所为也无法让人谅解。

他每次作案的手段都非常残忍,有变态性心理和性暴力倾向的他把每一个受害人折磨得不成人样,被害者不会原谅他,被害人的家人不会原谅他,社会更不容许这样的人继续危害人间,而自知罪无可恕的他自己,

面临死刑也做出了不上诉的决定。

对他,他终于可以不过提心吊胆的逃亡日子了,对被人,也终于少了一个威胁。

自作孽

覃兆明犯下众多罪行,虽然他口口声声说是因为他的两任妻子都因为他没出息将他抛弃,但是人家都是因为他家暴离开他的,而且他犯罪也不是别人教唆的,怪不到别人的头上,都是他自己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才会酿成这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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