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断电锁门要求撤店,商户社交媒体维权,商场:将起诉

合同未到期断电锁门要求撤店,商户社交媒体维权,商场:将起诉
2021年05月14日 15:15 西安风平智能数字人

生意做得好好的,突然被要求撤店,这种事情放到任何人身上,都是难以接受的事。

商场“断电锁门”,商户社交媒体维权

有商户通过社交媒体称,一年多前,在西安太奥广场租了门面做生意,生意一直做得很不错,但近期却突然收到商场发来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商家在5天之内退还房屋,如果逾期不搬,将会追究法律责任。

商场在通知后还附上了相应的合同条款,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场地使用期限内,如果遇上突发事件,领导参观、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因甲方或本项目经营整体规划调整或者因为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等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使用场地或者调整场地的位置,必要时乙方可撤离出场地并终止本合同,具体费用据实结算,且甲方因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商户表示,合同7月底才到期,期间一直也从来也没有欠过房租,也没有拖欠过其他费用,一直都按照正规流程办事。现在商场要求撤店,也不提前和商户商量一下,直接下一个通知书,然后第二天就把电闸拉了,门也锁了。

商场称商户损害广场名誉,准备起诉

据商户描述,太奥广场为了引进高端品牌,嫌他们的品牌低端,不想让他们继续在这使用商场商铺,强行“断水断电,”要求商户撤店,刚开始他们试图去和商场进行协商沟通,但是对方拒绝沟通。

商户称,现在对商场的管理十分失望,也并不想在太奥广场继续开店,目前最大的诉求就是,希望商场能把租店押金、装修押金尽快还给他们,而且对“断水断电”之后,对商铺里面发霉、变坏的食品,希望商场也能承担一部分的损失。

针对此事件,商场管理方表示商户将此事件发布在社交媒体上,对商场名誉造成极大损害,准备走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法律人士作出回应

事后,有律师指出商场和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关于“商场如果需要进行调整,必要时可以要求商户搬家场地并且终止合同”的条款,对于租户来说极为不利。

针对此次事件,相关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否则相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此前太奥广场与商户签订的合同,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商户承租店铺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店铺的装修和采购,而且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回本,商场的做法,直接影响到商户的经济损失,明显属于霸王条款,商场一方如果坚持解约,的确应当对商户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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