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笔落地! 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可退(免)税

宁波首笔落地! 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可退(免)税
2021年01月21日 18:42 浙江融媒体

1月21日,宁波大榭开发区税务局对中海石油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生产并通过代理出口的9869吨船用燃料油完成出口退税审核,为其办理出口退(免)税191万元,标志着宁波首笔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免)税业务正式落地。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对国际航行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

据了解,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自扩区以来,重点推进能源领域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油气生产、储运、贸易等一体的全产业链建设。宁波市税务部门主动靠前,开辟绿色通道向具备资质的燃料油生产企业提供“点对点”帮扶措施,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税全流程进行梳理,组建业务团队沟通了解该项业务具体运作模式,全程跟进政策辅导和操作培训,并最大程度上为企业实现“零跑腿”办理,保障了首单燃料油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

据悉,该笔燃料油顺利进入监管仓后,已销售给具有燃料油加注资质的企业,最终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加注。出口退(免)税的落地实施,为企业节约了部分资金成本,进一步激活宁波石化产业炼厂产能,加强油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船用燃料油供应商国际竞争优势,助力宁波自贸区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建设。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