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中标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提示性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中标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6月19日 00:38 人民资讯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中标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罗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成交)结果预公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预中标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76.00元/吨。该项目的采购人为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英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

(二)项目编号:LTZB20215E73119

(三)采购计划备案号:罗财采计202105C93XH09号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

(五)开标日期:2021年06月17日上午09:30

(六)项目地址:项目选址拟定在罗田县匡河镇莲花林村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6387.08万元,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BOT模式特许经营);

2.项目规模: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600吨,配置1×600吨/日机械炉排炉+1×1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

3.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运作,通过竞争性磋商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建设行政区划地成立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与罗田县、英山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中标社会资本方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职责。

(九)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权周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十)项目运作方式:BOT

二、中标公告的主要内容

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英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21年05月31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罗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LTZB20215E73119),采购人为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英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06月18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罗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成交)结果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公司预中标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

http://219.138.139.112/ceinwz/hyzq/hyzbjggszfcg.aspx?sgzbbm=LTZB20215E73119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标公告文件,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76.00元/吨,如本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由于本项目目前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披露项目中标的有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进展情况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鉴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满足启迪环境在过渡期的资金需求,经与启迪环境协商,启迪环境以其持有的启迪数字环卫(合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数字环卫”)57.92%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启迪数字环卫(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启迪”)。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郑州启迪分批次逐步提供不超过1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水平参考启迪环境同期融资利率确定,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不超过7%/年,期限不超过1年(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为切实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由启迪环境将其持有的郑州启迪100%股权及郑州启迪持有的合肥数字环卫合计57.92%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启迪环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保证担保。

2021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和2021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次财务资助审议后因启迪环境总经理黄新民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为启迪环境全资子公司郑州启迪提供财务资助885.73万元,期限12个月,利率7%。截至本公告日,启迪环境和郑州启迪已完成启迪环境持有的郑州启迪100%股权、郑州启迪持有的合肥数字环卫44.92%的股权出质登记程序,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启迪环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保证担保。

该批财务资助前,我公司已使用财务资助总额度51,736.68万元,未超过已审议的财务资助总额度,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启迪数字环卫(郑州)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三)出资方式:启迪环境以其持有的合肥数字环卫57.92%股权出资

(四)股权结构:启迪环境持有100%股权

(五)法人代表:孙旭东

(六)注册资本:壹拾壹亿伍仟捌佰肆拾万元整

(七)成立日期:2021年4月1日

(八)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龙湖中环路与龙源西四街交叉口启迪郑东科技城产促中心2楼220号

(九)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为切实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启迪环境、郑州启迪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严格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系为本次交易顺利实施而为启迪环境提供的过渡性措施,利率参考市场同期水平,启迪环境已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了足额的担保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启迪环境提供不超过29,000万元财务资助。2021年2月3日,公司向启迪环境提供了该笔财务资助。

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郑州启迪分批次逐步提供不超过1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2021年4月19日,公司向郑州启迪提供第一批财务资助32,000万元;2021年4月29日,公司向郑州启迪提供第二批财务资助10,000万元;2021年5月20日,公司向郑州启迪提供第三批财务资助1,140万元;2021年5月21日,公司向郑州启迪提供第四批财务资助5,396.68万元;2021年5月28日,公司向郑州启迪提供第五批财务资助3,200万元。

截至本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80,736.68万元,无逾期未收回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合肥数字环卫股权质押通知书及质押合同;

(六)郑州启迪股权质押通知书及质押合同;

(七)财务资助框架协议;

(八)保证合同;

(九)郑州启迪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1-06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朱红兵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5名,代表公司股份4514909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3171%。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4252687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2332%;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252687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2332%。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290人,代表公司股份262222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840%。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9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65118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29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股份2895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0人,代表公司股份262222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840%。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收购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为扩大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务规模,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业务布局,公司拟收购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持有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零碳”)的100%股权。根据启迪零碳项目情况,综合考虑城发环境财务状况和收购金额,制定收购方案如下:

1.收购主体:城发环境。

2.收购标的:启迪环境持有启迪零碳的100%股权。

3.收购模式:城发环境与启迪环境签订收购协议,收购启迪零碳100%股权。

4.收购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拟定为100,800.9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5.股权交割: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且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启迪零碳股权工商变更,变更后城发环境持有启迪零碳100%股权。标的股权的交割日为标的股权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的登记日之日。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为:4268894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5510%;反对245867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4457%;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3%,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54%;反对24586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387%;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8%。

(二)关于公司下属企业收购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产业布局,公司拟通过下属基金公司收购启迪环境下属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启迪生态”)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具体收购方案如下:

1.交易主体:城发零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城发零碳基金”)。

2.收购标的:武汉启迪生态所持有的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迪晟”)95%股权、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桑德”)95%股权、张掖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正清”)95%股权、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蒙东”)95%股权和通辽蒙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蒙康”)95%股权。

3.收购模式:城发零碳基金与武汉启迪生态签订收购协议,收购湖北迪晟、锦州桑德、张掖正清、通辽蒙东和通辽蒙康等5个项目公司95%股权。武汉启迪生态继续持有5%股权。

4.收购价格:本次股权收购价款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湖北迪晟95%股权的收购价款金额为6,745.00万元、锦州桑德95%股权的收购价款金额为1,357.72万元、张掖正清95%股权的收购价款金额为0.095万元、通辽蒙东95%股权的收购价款金额为19,760.00万元、通辽蒙康95%股权的收购价款金额为284.98万元,即目标公司95%股权的总收购价款金额合计28,147.80万元。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企业收购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为:4269994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5754%;反对244690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4196%;弃权225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0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03%;反对24469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948%;弃权2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9%。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收购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下属企业收购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为加快并保证收购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下属企业收购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他有关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有关监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要求,或者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意向金及交易价款支付安排、过渡期间管理措施、股权交割及质押担保、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决定暂停或终止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项;

2.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税务、市场监管、经营者集中审查等主管部门的各项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通知等手续;制作、签署、执行、修改、报送及完成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涉的协议及申报文件等),并根据有关监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披露事宜;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聘用协议;

3.根据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负责申请公司经营所需的业务资质及证照(如需),以及资产、负债、业务、合同、权益、人员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的转让过户、移交、变更等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办理本次交易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方案的具体执行及实施;

5.本次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及交割程序;

6.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或代表公司做出其认为与实施本次交易有关的、必须的或适宜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前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终止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4268929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5518%;反对245790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4440%;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2%,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87%;反对24579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97%;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7%。

(四)关于子公司签署鹤壁市餐厨垃圾和污泥集中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与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鹤壁市餐厨垃圾和污泥集中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现沃克曼作为联合体代表与城发环保科技(鹤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科技(鹤壁)”)就鹤壁市餐厨垃圾和污泥集中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拟签订《鹤壁市餐厨垃圾和污泥集中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鹤壁市餐厨垃圾和污泥集中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720605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86.8344%;反对11640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3.0924%;弃权650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732%,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06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8470%;反对11640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076%;弃权65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亚强、张英豪。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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