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1年06月19日 00:38 人民资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历次进展披露的基本情况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6日、2021年1月9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公司相关诉讼进展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现将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曼彻斯通城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欧逸尚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的简要情况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拖欠工程款20403998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2158378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8月31日);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设计协调费991486元及逾期利息100375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判令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变更后诉讼请求的标的共计:23654237元。

(三)案件情况概要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2021年1月9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公司相关诉讼进展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中的有关案件情况的披露内容。

三、本案诉讼的一审民事判决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粤0309民初6700号),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中欧逸尚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10268883. 51元;

2、被告中欧逸尚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设计施工总协调配合费为955901. 09元;

3、驳回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071. 18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837400元,合计1002471. 18元,由原、被告各负担501235.59元。上述费用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将应负担部分直接径付给原告。其中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214932元,多预交的54860. 82元,由本院直接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存在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终审判决,存在原告或者被告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可能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终审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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