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1年07月23日 01:20 人民资讯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16名股权激励对象中有13人因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有3人因退休,均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5,0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处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16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山东滨海正大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

(二) 2021 年5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截至目前已满 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16名激励对象13人因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3人因退休,均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共16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5,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437,1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7日完成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2,806,603股变更为472,581,60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72,806,603元变更为472,581,603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考核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等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山东滨海正大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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