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1年07月28日 02:05 人民资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一光”)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园环行罚字〔2021〕第055号)。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2021年4月21日,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人员在对苏州一光检查时发现:贮存皂化液(废乳化液)的场所未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苏州一光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肆佰元。

二、采取的措施

苏州一光在接受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后,已充分认识到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操作,并在第一时间对相应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内容如下:

1、对贮存皂化液(废乳化液)场所按要求进行整改;

2、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并进行正规化处置;

3、加强环保管理人员培训,及时掌握环保相关要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将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公司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的生产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7月28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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