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年5月17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素花岗玉”或“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原股东签署了《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3,404.35万元向科素花岗玉增资扩股,并持有增资后的科素花岗玉51%股权。根据《增资协议》,标的公司原股东就科素花岗玉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设置了业绩承诺目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科素花岗玉2018年-2020年三年累计实现利润未能达到业绩承诺目标。
截至2021年6月29日,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所支付的回购标的公司股权款项人民币26,538.40万元,业绩承诺人回购义务已履行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业绩承诺人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二、转让进展
近日,科素花岗玉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及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编号:22106121183)》及新《营业执照》。
本次科素花岗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科素花岗玉股权。
三、备查文件
1.科素花岗玉《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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