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2年03月17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4月6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6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4月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港币(人民币约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二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周国辉先生的亲笔签名或印章签名同等有效。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自然人股东黄骄夏、韦曦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嘉伟利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嘉伟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怡嘉伟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授信敞口额度为人民币2,15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150万元,同时追加广西怡嘉伟利的自然人股东李丽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5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世纪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世纪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其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作为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9%比例连带责任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安徽大禹怡亚通向其大股东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市禹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通过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青支行委托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安徽大禹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2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安徽大禹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申请贷款置换资金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四川高投怡亚通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置换资金事项达成一致意向,授信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由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6.74%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7.40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4%的反担保义务),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将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3.26%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2.60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的反担保义务),上述反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四川高投怡亚通3.74%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3.74%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1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珠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反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5、反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260,9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96,785.40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7,605.49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46.1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2,615.3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023.9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5,314.9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7.63%。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保荐人对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和反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接受反担保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接受担保对象河南兴港怡亚通、安徽大禹怡亚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关联方,但属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担保和反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完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其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作为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9%比例连带责任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安徽大禹怡亚通向其大股东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市禹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通过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青支行委托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安徽大禹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2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安徽大禹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

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申请贷款置换资金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四川高投怡亚通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置换资金事项达成一致意向,授信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由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6.74%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7.40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4%的反担保义务),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将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53.26%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2.60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的反担保义务),上述反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四川高投怡亚通 3.74%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3.74%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

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珠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澳門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澳門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650万美元(人民币约4,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郑德威先生、范智强先生签署相关文件。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港币(人民币约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二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周国辉先生的亲笔签名或印章签名同等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自然人股东黄骄夏、韦曦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嘉伟利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嘉伟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怡嘉伟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授信敞口额度为人民币2,15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150万元,同时追加广西怡嘉伟利的自然人股东李丽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5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世纪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世纪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其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作为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9%比例连带责任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安徽大禹怡亚通向其大股东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市禹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通过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青支行委托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安徽大禹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2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安徽大禹怡亚通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申请贷款置换资金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四川高投怡亚通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置换资金事项达成一致意向,授信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由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6.74%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7.40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4%的反担保义务),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将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3.26%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2.60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的反担保义务),上述反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四川高投怡亚通3.74%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3.74%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股东协商,对珠海航城怡通向珠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珠海航城怡通股东,按照所持表决权比例承担反担保责任,向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比例连带责任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2年4月6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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