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未变。本次章程修正尚须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10: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0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郝吉明先生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8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阮静波女士、茹恒先生、周杰文先生、阮加春先生、阮光栋先生、丁兴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推选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推选茹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推选周杰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推选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推选阮光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推选丁兴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8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赵万一先生、马东方先生、沃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推选赵万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推选马东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推选沃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商议,拟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税前)每人每年为12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静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公司董事长助理,闰土生态园区副主任,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1,331,054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董事候选人茹恒先生的配偶,董事候选人阮加春先生的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静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茹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绍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茹恒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董事候选人阮静波女士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茹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杰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长期在化工行业工作,曾先后担任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发展部经理、江苏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副总、常务副总、浙江巍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杰文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杰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加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上海交大MBA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上虞县染化助剂厂销售员,绍兴市染化助剂厂营销科科长,绍兴市染化助剂厂经营副厂长,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副总、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1,457,827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董事候选人阮静波女士的叔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加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光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染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曾任公司外贸事业部经理、生产计划部部长、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国际贸易中心主任,闰土生态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阮光栋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光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兴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虞区政协委员,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研究院执行院长、科协主席,主要从事染料及精细化学品、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教育部回国留学人员基金,浙江省教育厅、国家火炬计划、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等多个项目,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SCI收录1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48项,授权发明专利27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1项。丁兴成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丁兴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万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现代法学杂志社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商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等,兼职有友食品(603697)、四方新材(605122)独立董事。赵万一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万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东方,男,中国国籍,无境永久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市第五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现任江苏金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任。兼职常州市创联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元股份(300018)独立董事。马东方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东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沃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书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长。曾任浙江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副会长、教育部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数字化课程资源研究分会副理事长。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宁市政府智库专家、神通科技(605228)、报喜鸟(002154)、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沃健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沃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09: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0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8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伟女士、徐添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推选王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推选徐添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办公室主任、公司工会联合委员会主席。王伟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添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闰土股份公司原料采购中心,科员,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原料采购中心主任。徐添锋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添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罗宜家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罗宜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曾任国营江西弋阳旭光彩印包装厂技术科长、财务科长,江西弋阳旭光企业集团办公室主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本部业务部财务经理、集团审计专员,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财务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审计考核部部长。罗宜家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37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宜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1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中1.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2.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3名,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中5.00、6.00、7.00、8.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永武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电子邮箱: rtgfzqb@163.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邮政编码:312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0”
2、投票简称:“闰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对于提案1.00、2.00、3.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对于提案4.00、5.00、6.00、7.00、8.00,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同意、反对、弃权),三者选其一用“√”表示,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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