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经与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02月19日(含)暂停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代销的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下同)业务。在销售渠道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00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上述规则对本基金A类、C类份额合并计算进行限制。
(3)除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外,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在其他渠道仍按照原规则执行,其中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的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限额仍执行单日1000元的申购额度。本基金恢复正常办理A、C类份额在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单独公告。
(4)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dxamc.cn)。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各场外非直销柜台渠道或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0-18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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