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裕灿”)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5亿元借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50%的持股比例为武汉裕灿在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不超过2.5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裕灿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裕灿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武汉裕灿与农业银行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将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4.905亿元展期至2025年6月。近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继续按持股比例为借款展期协议项下债权余额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裕灿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注册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道龙王咀农场兴龙社区兴龙街特1号1楼4室,注册资本为61,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肖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持有武汉裕灿50%股权,武汉裕隆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另外50%股权。武汉裕灿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武汉裕灿未经审计总资产876,872,993.06元、总负债749,197,792.51元、净资产127,675,200.55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421,133,139.94元、净利润-421,133,139.94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武汉裕灿未经审计总资产869,917,588.22元、总负债747,729,116.42元、净资产122,188,471.80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5,486,728.75元、净利润-5,486,728.75元。
截至目前,武汉裕灿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武汉裕灿在借款展期协议项下债权余额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武汉裕灿另一股东的关联方亦按照持股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按股权比例为武汉裕灿展期后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经营发展需要。武汉裕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武汉裕灿另一股东的关联方亦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2,505,42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2.6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52.7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060,375.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33.7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3.3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445,047.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8.8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37%)。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