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4-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导散热产品和自动化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家用智能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同时,公司向客户配套提供自动化设备及夹治具、载具、刀具等辅助工具,主要用于下游客户消费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贴合、组装、激光切割、精密加工及检测等生产环节。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业链中的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包括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欧菲光、村田公司、安费诺集团、京东方、立讯集团、正崴集团等,功能性器件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微软、亚马逊、华为、小米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公司目前已成为苹果、亚马逊等终端品牌商认证的合格供应商,与上述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及组件生产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凭借正向技术研发优势、自主创新的生产工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高精密度与高品质的产品及快速灵活的响应能力,深度参与终端品牌客户产品的研发环节,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选材、试制、测试、量产、配送和后续跟踪服务等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及积累,掌握了多层次长条产品精密对贴技术、注塑件自动对贴技术、PC 材料热压技术、模切生产套位孔新型排废工艺等核心技术,在生产效率、良品率、成本节约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同时,结合下游组件生产商、制造服务商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更新及效率改进需求,公司研发并推出了自动化设备产品,主要包括视觉贴装机、智能自动组装线、精密激光切割机、高速精雕机等组装、贴合专业设备,用于功能性器件与其他电子元器件的贴合、组装、激光切割、精密加工及检测等生产环节,服务于下游客户的智能化生产需求,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综合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功能性器件原材料、模具、生产设备、自动化设备部件及零件等,公司采购的各类产品均由公司采购部统一管理负责。
公司对采购流程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对公司采购审批流程、材料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还依据《采购控制程序》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册》,对上游供应商实施准入管理,并定期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
在公司的采购流程中,采购部负责对公司的供应商进行评定,建立及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册》和供应商档案,负责新材料导入时的评估与供应商反馈,并负责制定公司的采购订单,执行采购作业,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和品质进行跟踪检查。
质量控制部及研发工程部参与供方评定,并分别负责进行样品评估和小批量测试。质量控制部负责对供应商材料进行质量和环保方面的检测评估,出具检测报告;研发工程部负责对供应商材料进行工艺可行性验证;分管副总经理或采购经理负责审批采购订单及供应商基本资料调查表。
公司结合产品质量、环保要求、按期供货能力、供货价格等多种维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定,由采购部门根据实际物料采购需要对相应供应商的质量、价格和交期进行比较,并征询各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供应商。采购过程中,供应商需出具有关产品质量的书面性证明材料,经样品测试等相关检验、验证程序,方可进入批量供货阶段。
公司产品进入量产阶段后,根据客户的产品订单以及根据生产部提出的核算需求,采购部制定采购订单,经主管副总经理或采购经理批准后,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对于临时物料需求,由相关部门填写临时采购申请单,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收到采购的原材料、模具、生产设备等物资后,由质量控制部按照相关规定,及供应商关于产品质量的书面证明材料进行质检后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自动化设备业务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
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生产能力、原材料备货情况合理安排生产。公司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为满足客户交货需求,公司对于少量加工能力不足或工艺较为简单的生产环节采取外协加工。
3、销售模式
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自动化设备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消费电子整机制造服务商和消费电子核心组件生产商,均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所在的消费电子产业链具有客户需求多样、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执行严格的供应商准入等特点,产业链各环节企业的研发设计能力、产品可靠性及交货及时性、服务响应速度、成本控制能力、内部管理能力、历史项目经验等都会影响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及行业地位。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逐渐建立了系统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及产供销机制,通过全生命周期正向研发、丰富的产品种类、可靠的产品品质和高效优质的服务持续取得客户的产品订单,并通过自主研发创新推动自身研发体系标准化、制造工艺智能化、制造过程可视化,已取得233件专利授权。结合下游客户在生产过程中的制造需求,公司逐渐形成了“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相关核心自动化设备”的综合产品体系,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自身功能性器件产品加工的精度、良率及生产效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获得了行业主要核心客户及消费电子品牌的充分认可。公司已经成为下游主要组件生产商及制造服务商的核心供应商,进入苹果、微软、亚马逊、华为、小米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的供货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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