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法院高质效助力渔企“涅槃重生”

福建晋江法院高质效助力渔企“涅槃重生”
2024年04月28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王莹□ 本报通讯员 吴燕真    福建省泉州市临海而建、以海起家,涉海企业见证了这座城市的起源和发展。  2023年底,晋江市人民法院高效审结泉州市首起涉海洋渔业破产案件,从受理案件到批准重整计划用时不到五个月,也是晋江法院受理的用时最短的重整案件。该案顺利化解了274名船员的劳资矛盾及55家渔业上下游供应商债权纠纷,实现企业的“涅槃重生”。  福建海顺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公司)是泉州晋江一家从事远洋渔业捕捞,批发、零售水产品的渔业公司,其拥有的远洋船舶的规模和吨位在晋江渔业企业中位列第一,对当地的远洋渔业产业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020年,受各种因素影响,海顺公司暂停运营,并爆发薪资及债务问题,负债金额逾2亿元,包括职工债权1199万元,名下21艘船舶被全部查封,长期停泊于港口,企业濒临生死绝境。  一时间,大量案件涌到法院,274名员工、55家供应商、十几类债权人,关系错综复杂,矛盾一触即发。为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晋江法院迅速组建专业合议庭,召开听证会。债权人各抒己见,普遍认为企业前景无望。  “船舶动起来,企业才有一线生机,21条船舶是唯一可以翻盘的资本!”在合议庭积极引导下,各方意见得以统一:破产重整是海顺公司涅槃的最后机会。  2023年6月,晋江法院正式受理海顺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海顺渔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据了解,海顺公司的债权人都集中在山东,并涉及银行、职工、渔具、仓储、港口等,普通债权人达90余家。为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晋江法院借助破产平台,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线上破产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结合线下沟通,债权人到会率达100%。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海顺公司主营业务为海洋捕捞,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远洋捕捞许可证”,其名下的20艘远洋渔船指标属于稀缺性资源(全国总计2600艘左右),具有较大市场价值。此外,20条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为无形资产,但能随公司主体存在。  “为精准识别重整企业价值,我们在重整案件审查阶段组织召开利害关系人听证会。”晋江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债务人名下的相关许可资质具有稀缺性,无法单独进行处置,只有通过重整才能盘活该资产,我们及时裁定受理海顺渔业公司重整一案。”  司法重整不仅是司法判断,也是商业判断。为此,晋江法院与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促进会开展座谈,通过“坐堂问诊,对症下药”,破解管理人“精法不精商”的困境,以协会专业角度分析企业经营困局,并研判探讨企业脱困之策,集思广益。  同时,晋江法院通过福建海洋渔业协会推荐筛选省内有实力渔业企业,向其推送招募投资人信息,拓展招募渠道。经过协会牵线,除原报名投资者外,另有两家省内渔企表达投资意向,并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最终,投资人从中择优确定。  “目前,整个重整计划已经基本执行完毕,各类债权人依重整计划得到清偿,海顺公司的无形资产得到有效盘活。”晋江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投资人拟再投资新造20艘印度洋灯光围网捕捞船舶,将在当地新建设计能力为库容10万吨冷库1处,带动渔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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