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27,023.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91%,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确保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电缆”)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公司对中超电缆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无锡分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700.00万元: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3,400.00万元;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宜兴市中听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听电缆”)、宜兴市中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竹电缆”)、宜兴市超山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山电缆”)、宜兴市中倚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倚电缆”)、宜兴市中坊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坊电缆”)拥有的房产为抵押物提供担保,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

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徐舍镇振丰东路999号;

(3)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6日;

(4)法定代表人:俞雷;

(5)注册资本:1268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制造、研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公司持有中超电缆99.98%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兴市轩中电缆有限公司、宜兴市中坊电缆有限公司均持有中超电缆0.0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超电缆资产总计295,104.78万元,净资产187,236.84万元,负债总计107,867.95万元;营业收入261,420.36万元,利润总额1,076.00万元,净利润1,223.2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超电缆资产总计296,177.02 万元,净资产187,136.41万元,负债总计109,040.61万元;营业收入39,017.08万元,利润总额-1,618.08万元,净利润-1,549.07万元(未经审计)。

(9)经核查,中超电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对中超电缆存在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4,700.00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44.32%。

其他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3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中超电缆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9,5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需由本公司及中超电缆与浦发银行无锡分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2、抵押财产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中超电缆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完全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此担保有利于中超电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担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20,127.9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3.2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27,023.56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57,503.9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5.37%,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20,523.56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2.9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4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3、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1.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3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4年5月13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47,915,184.47元,降幅为36.64%,主要原因是本期使用富余资金支付经营性支出较多。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9,536,781.86元,降幅为36.47%,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减少。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867,429.96元,增幅为58.51%,主要原因是预付货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7,259,317.59元,增幅为65.51%,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所需的临时周转备用金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112,265.09元,增幅为172.7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生产线改造、建设投入。

6、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335,058.57元,增幅为39.17%,原因是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的研发项目在开发期内的持续投入,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3,904,364.49元,增幅为44.66%,主要原因是预付购置资产款项增加。

8、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67,308,650.93元,降幅为34.71%,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1,635,761.79元,降幅为68.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计提的工资、奖金在本期发放。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3,176,832.12元,降幅为48.67%,主要原因本期公司主要子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232,496.77元,增幅为109.72%,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437,858.89元,降幅为100%,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0,391,250.00元,原因是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增加了长期应付款。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6,275,627.05元,增幅为35.41%,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分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增加资本公积。

1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064,813.89元,增幅为41.17%,主要原因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增加。

16、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729,880.70元,增幅为55.66%,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销售部门所分摊的股份支付费用,上期无此因素的影响。

17、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161,305.37元,增幅为56.08%,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管理部门所分摊的股份支付费用,上期无此因素的影响。

18、本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0,077,889.58元,增幅为742.00%,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主要子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的应纳增值税税额计入其他收益。

19、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824.85元,降幅为45.75%,主要原因是本期按权益法核算享有联营企业的投资发生的净亏损增加。

20、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881,171.00元,降幅为265.85%,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大疑难应收账款清收力度,本期收回长账龄应收账款成效较好,相应坏账准备转回。

21、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92,512.16元,增幅为51.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有所增加。

22、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61,085.35元,增幅为3794.42%,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机器设备收益增加。

23、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40,383.51元,增幅为87.2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益性捐赠支出和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24、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172,235.25元,降幅为164.43%,主要原因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精铸进行增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80,4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建设项目、高温合金精密铸件智能铸造技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二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的名称更新为“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00,000万元”更新为“99,500万元”,募投项目“高温合金精密铸件智能铸造技术研发项目”名称更新为“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原拟通过租赁关联方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宜兴市新街街道铜峰村的土地实施。经当地政府部门协调,拟将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通过租赁非关联方宜兴市徐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不动产证的土地实施,并将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由4,400万元调整为4,900万元,相应的,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投资总额由99,500万元调整为100,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广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川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笑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广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川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笑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2024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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