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晓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64,196,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5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63,990,2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0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3%。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1,909,700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09,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3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0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47%;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2.77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陆志红女士、赵克薇女士、孙俊先生分别向大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工作。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6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47%;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2.77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47%;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2.77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6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4,195,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90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6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6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0股。同意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4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4%;弃权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2.722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6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47%;反对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2.77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4,196,081股。同意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1,909,700股。同意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6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以上议案六、七、十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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