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控制”、“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行芝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5%的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配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日至终止重组事项披露之日止。因此,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4年4月29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相关经办人员; 5、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海得控制股票的情形。 四、自查结论 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经核查,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海得控制股票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海得控制股票的情形。 六、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各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因公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石朝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高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59,724,0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88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18人,代表股份10,714,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46%。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9,307,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69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16,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8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357,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2%;反对367,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347,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742%;反对367,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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