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梦洁工业园3楼综合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620,5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4%。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877,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742,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3%。
7、 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35,7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553,5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3、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4,9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5,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7,6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40%;反对585,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6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6、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35,7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553,5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0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8%;反对35,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2%;弃权553,5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40%。
7、 审议通过《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0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8%;反对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62%;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8、 审议通过《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35,7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553,5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0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8%;反对35,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2%;弃权553,5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40%。
9、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0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8%;反对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62%;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9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35,1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553,5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6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9%;反对35,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2%;弃权553,5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40%。
该事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徐天瑶、蒋娟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000,000股。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0,781,443股减少为747,781,443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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