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4日以通讯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康”)、莉莉买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莉莉买手”)、梦哒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哒哒”)提供担保,系根据恒美康、莉莉买手、梦哒哒的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对恒美康、莉莉买手、梦哒哒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基于前述情况,本次担保恒美康、莉莉买手、梦哒哒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及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进行决策和调剂,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玉先生审批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5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4日以通讯形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由监事会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5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对象子公司中莉莉买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梦哒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2、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与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康”)、莉莉买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莉莉买手”)、梦哒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哒哒”)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及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进行决策和调剂,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在符合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可在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上表被担保方所列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本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6日
(3)公司注册号码:2233688
(4)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78-84号正好工业大厦15楼A座33室
(5)法定代表人:胡冬根
(6)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7)经营范围:一般贸易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恒美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恒美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2、莉莉买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莉莉买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7月23日
(3)公司注册号码:2266335
(4)注册地址:香港荃湾柴湾角街30-32号京华工厂货仓大厦13/F楼A座26室
(5)法定代表人:胡冬根
(6)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7)经营范围:婴幼儿洗护用品及食品、化妆用品等批发、零售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莉莉买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莉莉买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3、梦哒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梦哒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6日
(3)公司注册号码:2233707
(4)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葵涌大连排道162-170号金龙工业中心二期4楼I-1室
(5)法定代表人:胡冬根
(6)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7)经营范围:一般贸易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梦哒哒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梦哒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过往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及有效期内为恒美康、莉莉买手、梦哒哒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无需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莉莉买手、梦哒哒提供担保,系根据恒美康、莉莉买手、梦哒哒的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对恒美康、莉莉买手、梦哒哒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基于前述情况,本次担保恒美康、莉莉买手、梦哒哒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及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进行决策和调剂,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4.69%。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318.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或者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5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 投资金额: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理财或存款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或存款,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 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理财或存款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均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
(五)授权事宜
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玉先生审批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或存款类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玉先生审批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5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2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2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州路42号欢聚大厦3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7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7月19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ryczqsw@gzruoyuch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州路42号欢聚大厦37楼。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22198215
传真:020-22198999-8022
电子邮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0
2.投票简称:若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7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10; 股票简称:若羽臣)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