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4年7月8日发布《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陕西省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陕工信发〔2024〕187号)。经申报单位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审核评估、网上公示、厅务会议审议等环节,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公司”)被认定为“绿色工厂”。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评“绿色工厂”,是对公司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落实绿色生产和制造工作的肯定与鼓励,体现了公司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公司将以本次入选为契机,继续深入落实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化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