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93 债券简称:章鼓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三、重要事项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决定》(章政字〔2023〕64号),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龙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持有的公有资产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决定》(章政字〔2023〕67号),将区财政局持有的公有资产100%的股权划转至济南章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控股”);根据章丘控股与山东泉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汇产业”)签订的《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章丘控股将其持有的公有资产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泉汇产业,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划转完成后,泉汇产业作为章丘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有资产公司100%股权,章丘控股通过泉汇产业持有公有资产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山东章鼓29.81%股权。公有资产公司仍直接持有山东章鼓29.81%的股份,仍为山东章鼓的控股股东,区财政局仍为山东章鼓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因此,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093 债券简称:章鼓转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11时00分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新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监事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24年7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将刊登在2024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0人。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93 债券简称:章鼓转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润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24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回避0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7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93 债券简称:章鼓转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3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43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370,218.08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629,781.92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3日出具了永证验字(2023)第21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2,572,766.26元,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22,572,766.26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516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2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5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4,510.13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2,730.1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6,6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18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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