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7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拟出售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6.22%股权和放弃43.88%股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转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关于出售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6.22%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48),公司及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铜业”)其他股东与西藏紫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实业”)签署了《关于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向紫金实业出售各自持有的巨龙铜业股份,同时约定在一定条件下,紫金实业向各出售方支付股权转让补偿款。
鉴于巨龙铜业股权转让二期补偿款支付条件已于2024年6月17日成就,公司与紫金实业签署了《巨龙铜业股权转让补偿款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本协议的主要条款
1、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紫金实业应向公司支付巨龙铜业股权转让二期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0,277.2万元(大写:贰亿零贰佰柒拾柒万贰仟元整)。
2、紫金实业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前述补偿款。
二、备查文件
《巨龙铜业股权转让补偿款协议书》。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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