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工银瑞信河北高速集团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4年7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7月主要运营数据 2024年以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平稳,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7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 备注:①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断面自然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其中断面自然车流量指每个区段(门架)自然车流量按区段公里数加权平均后得出全程的断面自然车流量; ②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③以上数据根据河北睿通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河北省稽核管理系统下载数据计算得出,未经审计,因此各月加总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确认。 三、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icbccs.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工银瑞信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简称:工银聚享混合A A类份额代码:011729 C类份额简称:工银聚享混合C C类份额代码:01173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8月24日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8月2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8月23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原1.0%调低至0.7%。 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 3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 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变更为“8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 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上述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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