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尊敬的各位相关单位及个人: 本清算小组现就金苹果名城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依法进行清算的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幼儿园因业务调整,已于近期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并通过了合法的清算流程。现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1. 清算组已成立并开始工作,负责处理幼儿园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2.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幼儿园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生、教学等业务活动。3. 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法定期限内,持有效证明文件到本清算小组办理债权申报手续。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债权。4. 清算期间,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由清算组管理,未经清算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移、处分幼儿园的任何资产。
5. 清算结束后,幼儿园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幼儿园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不再具有法人资格。6. 公告期满后,幼儿园将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注销程序。届时,幼儿园将正式退出市场,终止其法人资格。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告期内妥善处理与幼儿园相关的各项事务,以免影响您的权益。如有疑问,请联系本清算小组,我们将尽力提供帮助和支持。
特此公告。
金苹果名城幼儿园清算小组
安玉香、陈欣、李玲
2024年8月28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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