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进展事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杭州简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一一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简朴勤智”)。2022年1月,基金完成工商注册和基金备案。按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6月20日各支付1,000万元出资。 根据《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相关约定,简朴勤智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决定缩减产业基金规模并进入退出期,简朴勤智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12,000万元减少至3,700万元,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同比减少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为947.5034万元。公司前期已对产业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本次减资安排,产业基金在扣除公司应承担的合伙企业费用、托管费用、基金管理费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及预留存续期各项费用后退还公司出资差额。2024年4月19日,公司收到退还减资款人民币9,735,368.31元。2024年4月22日,简朴勤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2、募投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71,886.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3、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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