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14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湖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陈湖雄先生、董事陈雪玲女士、董事付昌先生、独立董事潘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白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周芙蓉、丁淑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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