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8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3,639,314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7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3,639,314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72%。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7名,共对应30个证券账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9月23日(星期一),限售起始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届满为2024 年9月22日(周日),因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4 年9月23日(周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21日,首都在线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3年3月31日,首都在线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5月10日,首都在线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8月14日,首都在线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10月8日,首都在线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1月4日,首都在线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8日,首都在线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3年4月25日,首都在线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3日公告; 2023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918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出具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5号),截至2024年2月28日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53,212,797.00元。 根据大华出具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3,639,314股,募集资金总额353,212,7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46,338.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6,458.9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33,639,314.00元,其余309,027,144.99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股份发行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铁晟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段凡、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李连海。 上述股东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同意自首都在线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首都在线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本人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本人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本人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3,639,31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3,639,31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总数共计7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铁晟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段凡、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李连海,共对应30个证券账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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