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2:00 2、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张海燕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78,549,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6,413,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股份2,13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9人,代表股份2,13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9人,代表股份2,13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3%。 公司所有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74,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2%;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218%;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95%;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8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瑞明律师、黄彦宇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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