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7,646,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1%。公司控股股东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6,742,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7%。本次补充质押后,宏柏化学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0,095,33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79.9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8%;宏柏亚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3,371,93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79.9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3%。上述股东的共同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03,467,26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79.9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及宏柏亚洲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 宏柏化学及宏柏亚洲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持有公司股份137,646,667股,持股比例为22.61%;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0,095,33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公司控股股东宏柏亚洲持有公司股份116,742,413股,持股比例为19.1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3,371,93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宏柏亚洲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宏柏亚洲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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