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4年09月20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良好的信任、长远发展的考虑,以优秀的企业理念和专业性,本着“互利互惠、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道和”)与北京星河动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动力”)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就固体、液体运载火箭相关部段研发制造领域开展合作,结成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星河动力将天仁道和作为重要的业务战略合作伙伴,积极支持天仁道和在固体、液体火箭部件(整流罩、末级一体化结构组件等)的业务发展,并利用商业航天产业链资源为天仁道和提供相应支持。天仁道和同样将星河动力作为重要的业务战略合作伙伴,积极配合星河动力商业航天运载火箭新型号的研制;同时积极支持星河动力商业航天发射业务发展,并提供相应的资源平台。双方未来将在本战略合作协议基础上根据合作产品单独签订合同。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存在履约不达预期以及后续具体合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在后续双方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基于良好的信任、长远发展的考虑,以优秀的企业理念和专业性,本着“互利互惠、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仁道和与星河动力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就固体、液体运载火箭相关部段研发制造领域开展合作,结成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星河动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百奇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3号楼1层101室

经营范围:运载火箭、卫星、航空器、航天器、可重复使用天地往返飞行器、探空火箭、液体火箭发动机、固体火箭发动机、轨姿控动力系统、姿控发动机、分离反推发动机、火箭制导与控制系统、运载火箭及卫星配套零部件、航天器及航空器配套零部件、运载火箭及卫星配套地面设备、航天器及航空器配套地面设备、航空航天领域及智能制造领域的电气设备、软件及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卫星、航空器、航天器、可重复使用天地往返飞行器、探空火箭以及其它飞行载荷的发射技术服务、航天运输技术服务;委托加工运载火箭、航天器及航空器;委托加工运载火箭、航天器、航空器配套设备及零部件、发动机、机械设备零配件;销售运载火箭、航天器、火箭发动机、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模型设计;产品设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艺美术设计;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经纪业务;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经纪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北京星河动力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百奇先生。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星河动力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仁道和与星河动力于2024年9月18日在北京完成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背景与目的

星河动力为北京星河动力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动力航天”)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运载火箭、卫星、航空器、航天器、可重复使用天地往返飞行器、探空火箭、液体火箭发动机、固体火箭发动机、轨姿控动力系统、姿控发动机、分离反推发动机、火箭制导与控制系统、运载火箭及卫星配套零部件、航天器及航空器配套零部件、运载火箭及卫星配套地面设备、航天器及航空器配套地面设备、航空航天领域及智能制造领域的电气设备、软件及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星河动力航天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胡润全球独角兽榜单企业,作为国内商业运载火箭领域的头部企业,其核心产品及服务包括“谷神星”系列小型固体运载火箭发射服务,以及“智神星”系列中型重复使用液体运载火箭发射服务等。

天仁道和致力于轻质结构功能一体化树脂基复合材料和碳基复合材料产品的开发、生产及营销,具备中高温环氧树脂、双马树脂、邻苯二甲腈树脂、乙烯基树脂体系等功能性预浸料应用设计与制造能力;具备航天飞行器结构、航空飞行器结构、船舶舰艇结构的树脂基复合材料应用设计与制造能力;具备航天飞行器、航天发动机、航空飞行器用耐高温、耐烧蚀、抗氧化、耐摩擦等材料与结构的碳基复合材料应用设计与制造能力。天仁道和产品包括火箭末级结构一体化支架与卫星支架、无人机零部件、飞行器结构件、弹翼、船用复合材料轻壳体部件等树脂基复合材料产品以及航天飞行器、航天发动机、航空飞行器用耐高温、耐烧蚀、抗氧化、耐摩擦等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其系列化复合材料产品已在运载火箭、超高音速飞行器、中大型无人机、深潜器等高端装备上实现应用。

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长远发展的考虑,以优秀的企业理念和专业性,本着“互利互惠、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拟就固体、液体运载火箭相关部段研发制造领域开展合作,结成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星河动力将天仁道和作为重要的业务战略合作伙伴,积极支持天仁道和在固体、液体火箭部件(整流罩、末级一体化结构组件等)的业务发展,利用商业航天产业链资源为天仁道和提供相应支持。

2、天仁道和同样将星河动力作为重要的业务战略合作伙伴,积极配合星河动力商业航天运载火箭新型号的研制;同时积极支持星河动力商业航天发射业务发展,并提供相应的资源平台。

双方将积极协调战略资源,共同指定或委派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联合项目推进组,具体负责项目的落实。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基于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仁道和将与星河动力航天在固体、液体火箭部件(整流罩、末级一体化结构组件等)研发制造领域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构建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开拓新的销售市场,加快公司绿能新材料产品创新及产业化应用进程,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属于协议双方之意向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或者合作终止的风险。

(二)双方未来将在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协议,实施内容和进度、合作规模和金额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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