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郑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9月2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365元和35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为92号汽油每升7.38元,下调0.29元;95号汽油每升7.88元,下调0.31元。0号柴油每升7.01元,下调0.30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每吨9415元,95号汽油每吨9965元,0号柴油每吨7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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