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7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55)、《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5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公告》(临2024-057)及于2024年9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78)。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6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9.6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15,26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81,812,558股)的0.4569%;按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6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57,63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81,812,558股)的0.22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9月21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 ;
2、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 888号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3号楼9层,邮政编码:311300;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7959026、0571-87959003;
5、联系邮箱:dshbgs@unittec.com;
6、(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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