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21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5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梅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郑华菊女士、侍文文女士出席见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郑华菊女士、侍文文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