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一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地源先生、吕广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947,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1%,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118,400,000股,占唐一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54.83%,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
● 唐一林先生本次质押所得资金将用于偿还其在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的质押融资,其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的14,600,000股股票办理完毕解除质押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唐一林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6,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2.32%,占公司总股本的3.1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9,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8.34%,占公司总股本的4.68%。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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