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24年09月21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傅若清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董事卜树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职工监事章慧霞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调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培哲、蒙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

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选举,冯景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之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冯景旭先生简历如下:

冯景旭,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冯景旭先生2003年7月至2016年3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2016年3月至2024年8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历任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纪检室副主任、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一级调研员,纪检监察室主任、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监察官;2024年7月至今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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